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23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621566,电子邮箱:szqzfhcxjsjadmin@zz.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67条,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27条,政务新媒体公开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涉及老旧小区改造领域,房屋拆迁征收领域,物业管理领域等。其中予以公开申请5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7件,不予处理1件,除1件需转下年办理外,其他1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2年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生1起目前正在审理的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请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提升机关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设置专门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形成了有组织领导、分工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枣庄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落实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个业务股室、任务分解到人头”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制,收集汇总后由综合室统一报送。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项规章制度,形成比较系统完整的工作制度体系,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按期培训,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符合规定。按照区政府要求,及时参加政府组织的《条例》、信息公开各类培训和会议,要求信息员基本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熟练操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上传后信息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 |
0 |
0 |
0 |
0 |
0 |
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该公开的有的还未完全公开,公开信息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使用率还不高,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整改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公民法律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今后区住建局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让公众了解。严肃认真对待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为群众讲政策、解难题,架设百姓与政府沟通的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和减免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25件,办复率100%;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26件,办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平台公布政策、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走好政策、信息传达的“最后一公里”。对群众关心的城市建设问题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枣庄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路23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621566,电子邮箱:szqzfhcxjsjadmin@zz.shandong.cn) 。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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