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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1-28 09:34

市中区财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335376,电子邮箱:szqcz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04条。

    1、推进财政政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级财政的政策信息,结合我区实际,按月公开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解读、及时分析预判财政收入走势。

    2、推进降费减税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结合我区实际,按月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直达资金的重要政策、工作进展、工作总结、使用情况。

    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采购目录标准和具体实施情况。

    ()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市中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2年市中区财政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中区财政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的任务分工和网站的栏目内容分工,明确专人专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更新。

    二是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确保信息上传及时,扎实做好信息上传维护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幸福微市中”等平台发布信息,大力落实宣传工作新格局,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

    ()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0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比较单一,公开方式还不够新颖;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等。

    改进措施: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服务功能,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优质、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度市中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市中区财政局共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复率100%;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38件,办复率100%。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335376,电子邮箱:szqczj@zz.shandong.cn) 。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中区财政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中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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