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31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281128,电子邮箱:szqsfjadmin@zz.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中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42条,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40条,政务新媒体公开502条。
(二)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市中区司法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2年,市中区司法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中区司法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中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一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和科室分工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保证工作不落地。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层层审核步步把关,保密在前发布在后,明确分工责任,保证信息发布规范性和准确性。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渠道,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对外公布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应对网络舆情事件,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和一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枣庄市中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市中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工作人员主动意识需要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距离;三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少。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我局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准确度、理解度和掌握度;二是结合本局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积极加强加大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三是调研增加信息公开载体的可能性,丰富查阅形式,以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通过以上措施,我局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升,人民满意度持续提高。
(二)2022年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相关政务公开文件的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大,相关人员对公开事项准确理解、依法办理、规范操作的意识和能力需提高。二是部分栏目的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注重政策文件或项目本身的公开,但对实施成果公开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在回应关切等方面需做细做实。
(三)下步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二是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做强官方发布渠道,为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市中区司法局共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复率100%;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通过“市中普法”微信公众号向群众推广政府信息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31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281128,电子邮箱:szqsfjadmin@zz.shandong.cn) 。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中区司法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中区司法局
2023年1月16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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