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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1-28 09:29

市中区统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安街270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050126,电子邮箱:szqtjjadmin@zz.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5条。

    (二)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市中区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2年市中区统计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中区统计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分管负责人主抓、办公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坚持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科室责任。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常态化水平。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传送;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是提高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时限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时效性;公开信息由撰写科室对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把关,由信息公开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后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市中区统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重要工作范畴,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政务公开专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市中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制定措施,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针对本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不同类型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更新频率要求,定期对各个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排查,及时进行更新,并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

    (二)2022年存在问题

    市中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力度不够等。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

    (三)下步举措 

    市中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和市、区的工作要求,推动工作上新台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督促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持续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中区统计局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强化任务落实到位、落实到细。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市中区统计局未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市中区统计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数字化解读——经济运行情况折线图》,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提升群众直观感受。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安街270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050126,电子邮箱:szqtjjadmin@zz.shandong.cn) 。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中区统计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中区统计局

2023年1月16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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