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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1-28 09:23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各塔埠街道振兴南路2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7502706,电子邮箱:qgtfjadmin@zz.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信息139条,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0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35条,其他渠道公开3条。公开内容主要涵盖以下三方面:一是机构职能方面,主动公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机构职能、办公地址等;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如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等事项;三是基础信息公开情况,如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涉及规划、土地、确权、不动产领域。其中予以公开申请13件,部分公开14件,无法提供5件,不予处理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2、收费和减免情况: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和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负责人和牵头科室,负责做好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二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公开信息由撰写科室对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等进行把关,由信息公开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后公开,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不当造成的重大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4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3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1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4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3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我局针对2021年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抓整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性,同时根据信息公开处理程序,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信息,规范公开信息,增强公开时效性。

    (二)2022年存在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2022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领导和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改进;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三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三)下步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二是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明确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公众号作用,加大与群众互动力度,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回应群众关切。

    四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升。及时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务信息,做到群众看得到、听的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

    五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股室、所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人员,切实为办事人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并积极配合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稳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共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办复率100%;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11件,办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年度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拓宽宣传渠道,设立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充实各栏目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各塔埠街道振兴南路2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7502706,电子邮箱:qgtfjadmin@zz.shandong.cn)  。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2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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