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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921308,电子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7500余条。
1.规范法定基础内容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及解读10条,非规范性文件41条,解读73条;发布“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十五”以来全区历史规划(计划)2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目录信息50条;本级政府及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152条,其他财政信息24条;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数字化解读信息26条。
2.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优化重大建设项目专题、深化重点项目建设公开;建设涉农补贴专题,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信息。建设稳岗就业、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专题,加大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公开,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3.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
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2021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4条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决策和意见采纳情况。
开设“区政府会议”专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代表、法律专家、媒体等列席相关会议,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修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补正、拟办、审核、答复等每个节点流程的程序性规范。
2021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7件,其中予以公开申请41件,部分公开13件,不予公开13件,无法提供16件,不予处理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从申请内容看,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城乡规划等方面。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4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11件,维护了区政府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照《条例》要求,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的指引和《市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全区各单位及时修订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类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
(四)平台建设情况
对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依托“政府网站”、《市中区人民政府公报》等平台发布信息,注重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在前述平台运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无障碍服务应用等智能化应用服务,解决部分老年人信息获取难问题,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
2.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参照上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架构,结合政府领导分工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30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力量,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推进。
3.适时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国家和省、市文件要求,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5大领域共40项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评价标准和责任单位。梳理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划转情况,及时调整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协调明确政府信息移交及公开工作。
4.加强政务公开培训。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新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围绕《条例》修订、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依申请办理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题授课,不断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9 |
2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40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24 | ||
行政强制 |
23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8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2 |
2 |
0 |
0 |
0 |
1 |
8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9 |
1 |
0 |
0 |
0 |
1 |
4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 |
1 |
0 |
0 |
0 |
0 |
1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7 |
0 |
0 |
0 |
0 |
0 |
7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84 |
2 |
0 |
0 |
0 |
1 |
8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4 |
0 |
0 |
0 |
4 |
10 |
1 |
0 |
0 |
1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1年,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市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推动新条例落地见效的配套措施和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决策预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拓展,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有待全面推广,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
改进措施:2022年,市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和枣庄市的工作要求,推动工作上新台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抓好年度政务公开任务的组织部署。提出本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考评标准,力争早部署、早启动、早见效。二是完善决策预公开的制度机制。政府重要政策措施在研究阶段充分征求企业、市民意见,促进民主科学决策。三是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督促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为重点,持续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四是加强政务公开的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督促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务实细致开展政务公开考核。五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鼓励各部门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民互动等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加公开平台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市中区人民政府共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办复率100%;区级人大代表建议66件,办复率100%;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52件,办复率100%;区政协委员提案79件,办复率100%。
(二)收费和减免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全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2021年,市中区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适时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市中实际,及时出台市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要点下发到各镇街、各单位,指导基层对照要点,规划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打造基层政务公开体验区。按照基层政务公开要求,市中区选择税郭镇为基层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试点,在该镇党群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务公开体验区,配备电脑、打印机、桌椅、自助查询等设备,方便办事群众登录政府门户网站、浏览网页、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政务动态、办事服务等信息,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同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在税郭镇三屯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查询点,配置报刊栏,摆放着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报党刊、各级政府公报、报纸以及各类服务指南和手册等资料,方便群众阅览。
三是打造新闻发布会平台。市中区把打造新闻发布会平台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了科学设置议题、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应急发布、压实发布责任,建立协同机制、完善评估机制等十二项措施,实行“2·1·1”新闻发布模式。今年以来,市中区共召开发布会38场,其中政策解读发布会6场,内容涉及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打假维权、城市建设、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教育体育、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领域,得到公众一致好评,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四)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921308,电子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