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概况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市中区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现将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力度,强化了指导监督,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区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市中区环保局公开信息和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市中区环保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惠明栋担任,赵广清副局长、纪成军局长、周会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信息考核的通知》,逐步完善信息考核制度,指派专人负责跟踪政务信息收集、上报、公开等工作,报送单位的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反馈群众咨询情况,为群众解忧排难。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根据要求,公开大气、水、建设项目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公开最新的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1、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状况。空气质量方面,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空气质量月报,及时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在水质方面,继续做好市界交接断面水质状况、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公开工作。
2.依法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全过程公开。
3.依法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单位简介、机构职能、业务工作和其它信息等方面。其中,环境业务宣传信息达30余篇;单位简介、机构职能各1篇。主要通过市中区政府网站、枣庄生态环境网、山东生态环境网、国家生态环境网及其它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2020年,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结合环保部门的工作重点,确定了以环保行政职权公开为重点的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和时限等,确保政务公开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市中区环保局以高效、快捷、便民为原则,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不断加强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程序,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以网上政务公开为主,积极开展其他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对涉及重要环保政策调整、老百姓关心的环保民生问题,积极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有1起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市中区生态环境局保密小组坚持对各科室计算机系统进行经常检查,防止漏洞。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涉密文件进行严格分类,禁止保存在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中,禁止通过网络传递。对U盘等存贮介质由相关保密小组进行建档,专人专用。
对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各科室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在保密小组的监督下,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十)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1、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拓宽。今年以来,环保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环境监测、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等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各项环保业务工作实现了阳光化办理。
2、创新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途径。除传统的信息公开栏、资料查阅室以外,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布环境信息,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网络上有字”。
3、定期向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提报信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各科室按时提报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为提高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局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7 |
减93 |
11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增13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2 |
增9 |
45 | |
行政强制 |
0 |
增6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个 |
323.6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需要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年来,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本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其它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但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实践证明,工作重点是提高公众的知晓度,虽然一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2、改进情况
一是拓展公开形式。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了便利。二是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大了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中区生态环境局法宣科联系(地址:市中区龙庭路17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8023933,电子邮箱:szqhjbhjfxk@z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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