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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街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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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0-01-23 00:00

枣庄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需要的问题,本着服务大局、服务百姓的理念,开展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统筹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公信力,更好的发挥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打造阳光医保、提供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不断强化医疗保障服务职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个业务股室、任务分解到人头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制,收集汇总后由综合室统一报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项规章制度,形成比较系统完整的工作制度体系,保证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按期培训,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符合规定。按照区政府要求,及时参加政府组织的《条例》、信息公开各类培训和会议,要求信息员基本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熟练操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上传后信息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5

11255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案件为:枣庄市中山医院提请对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停止医保结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资格的通知》进行复议,经区法制办公室审定,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属于协议管理,不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对枣庄市中山医院的复议予以驳回。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该公开的有的还未完全公开,公开信息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使用率还不高,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公民法律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今后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让公众了解审计。严肃认真对待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为群众讲政策、解难题,架设百姓与政府沟通的桥。

2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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