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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19-03-25 00:00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部分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3号)要求进行组织编制。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通过开展基层基础攻坚战,进一步推动警务迁移、保障下倾、权力下放,有效增强了基层实力,激发了基层活力,全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了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政务公开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分局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列为重点工作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挥中心牵头抓,各科室所队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公开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

分局政务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市局网站、分局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涉及其他部门的,积极与所涉及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3号)有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公安服务指南、双随机一公开均在局网站设置了专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分局政府信息在“市中政务门户网站”(www.zzszq.gov.cn)、枣庄市中警方微信公众号、市公安局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并通过民生警务平台、网格化平台等多种渠道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

五、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分局通过枣庄市中警方微信公众号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文件按时发布并专门解读,先后召开2次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开公安工作,主动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分局没有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无相关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法制大队牵头把关、各单位负主责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本年度未出现信息安全泄密事件。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把握不到位的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第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对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或复杂事项,坚持会审和报告制度,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有效实施。

第二,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深入培训和学习,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能力。

第三,全面加强公安自媒体建设,拓展市中公安社会影响力,学习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网站安全防护水平。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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