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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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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14-10-31 00:00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与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3083075。
  一、概述
  市中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府要求,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开和便民”的原则,继续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市中区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多次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及时编制了《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下发了《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中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标准》,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按照职能划分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形成了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2013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0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3条,占1.43%;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0.08%;统计类信息40条,占1.08%;人事信息类62条,占1.67%;业务类信息2723条,占73.53%;其它类信息822条,占22.21%。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办事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当面提交纸质申请的形式申请,均按期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全力促进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着力将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电话督查、实地督查、随时调度、定期通报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规范化轨道。三是加强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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