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一、概述
2009年,市中区认真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是领导重视,专人负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了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上填报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落实了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制定下发了《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编制了《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公开方式及公开时限,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详细规定了受理机构、申请的受理程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工作中不断产生的新信息,我们随时收集,定期整理,及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大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专门设计制作了市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为政府各职能部门统一分配账号、权限,统一公开信息,同时,各乡镇、街道政府网站也开设了公开栏及时公开信息;设置触摸查询一体机7台,方便公民查询;安装了大屏幕系统5套,及时将符合公开要求的最新信息滚动播放,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素质。把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作为一项基础工作,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养。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等进行学习,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积累,做到了及时公开,较好地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强化责任,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公布政务信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领导审批制度,不出纰漏。凡是违反规定的,都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增强了工作人员求真求准的自觉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区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占4.41%;政策法规类信息78条,占11.47%;规划计划类信息47条,占6.91%;统计类信息57条,占8.38%;业务类信息409条,占60.15%;其他类信息59条,占8.68%。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2009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区2009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涉及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有关费用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多数单位从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部分部门存在信息发布的不及时,公开信息内容不完整,不按制度、按工作流程公开,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不严的现象。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区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四是丰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以工作台账、工作档案为基础,对各部门加强个性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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