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5-00431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机构:光明路街道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14日
- 标 题:市中区光明路街道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光明路街道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光明路街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大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力度,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街道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发挥法治机构职能作用,持续推进街道法治建设
街道平安法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及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合作,不断提高风险排查、矛盾化解、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心理咨询等能力水平。街道司法所积极为村(社区)“三资”清理、涝坡拆迁、拆违等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今年以来,司法所参与村(居)拆迁等工作研判会议10次,开展法治宣传和讲座15次,调解纠纷25次,合同审查及监管共20份,化解信访案件2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17起,提供法律援助案件7件、法律咨询650余人次。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重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编写备案表、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辖区枣庄应用技术学院项目、中兴科学城(涝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重点项目开展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并在区委政法委进行备案登记,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二)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探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方法新途径
以街道平安法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信访受理为主体,一体化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采用“前台后场”模式划分候访、接待、调解等功能区,设置了群众接待室、调解室、分析研判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11个部门开设受理窗口,20个部门入驻“一站式”调解中心,配备了公用设施、办公设备和叫号系统等,对办事流程、调解员信息、相关制度进行公示。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分析研判、预警预防等工作机制,实现了“访调诉”联动,全年化解各类矛盾809余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全区率先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建立诉前调解“1+3+5”新模式,激活基层诉源治理新动能。配备专兼职调解员、各类调解力量19人,派驻法官、法律顾问和律师为调解提供专业支持和法治保障。全年受理案件265件,调解成功159件,正在调解8件,调解成功率60%,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双提升”,信访量、诉讼量“双下降”。
(三)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街道积极响应《山东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要求,持续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今年7月成立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目前队伍共计53人,为确保权力下放后的有效承接与监管,街道在人员、经费、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了全面的保障,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方面,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登记和动态管理,目前街道执法中队持证人员有4名,工作人员持有执法证共29名,法律专业在编人员9人,确保了每一名执法人员都具备合法资质。同时,司法所和平安法治办积极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执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防止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加大街道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建强法治队伍,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街道聘用了法律顾问,参与了街道重点决策、复议及应诉案件。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街道聘用律师审核街道和各村居签订的合同,全年共完成合同审核142份,并做好备案台账登记,有效规范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二是整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专业法治力量,率先在街道成立“法护朝阳”青年人工作站、“法护夕阳”老年人工作站,为“一老一小”提供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三是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发挥“五老”、网格员、政法干警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四是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五是将街道平安法治办、信访办、人社、卫健、教育、市民诉求办理平台等相关部门,以及光明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律师事务所等专业解纷力量进行整合,成立一支多元、高效、专业、便捷的“枫桥”流动解纷队,用心、用情、用法靠前解决群众矛盾纠纷,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深化普法工作重点,多措并举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成立街道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队,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利用不同时间节点,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先后组织街道机关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专题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达1000人次。二是多部门联合,利用节假日和“周六志愿者活动日”,先后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0余场,累计悬挂宣传横幅30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册2万余份,实现法治宣传常态化、规范化。三是重点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在辖区学校组织开展“法治同行·护航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开展了24场次宣讲,直接受益学生人数高达8000余人。四是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法治广场、长廊、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阵地。统筹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居民政务微信群、公众号等,为群众搭建学法平台。开展法治电影下乡村、群众性文艺演出等各类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30余场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不断提升,真正让法治文化元素走进群众。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待提高
街道执法队伍中具备法律教育背景或已取得法律、执法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有待提升,执法业务培训不充分,在证据收集、执法流程细节防范等方面需强化。街道综合执法承担执法业务范围广而杂,精细化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二)普法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待提升
法律服务团队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部分社区和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不深入,未能紧密结合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偏好,因此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导致法治宣传的效果不如预期。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待深化,普法宣传的力度和效果有待提升,部分居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深入,法治意识也相对薄弱,对利用司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意愿不高。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8日主题党员学习日等多种形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街道召开专题会议3次,制定下发《光明路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2024年光明路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总体工作布局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积极分析研判、协调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开展年度述法,全面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力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各项活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法、法治讲座明法、法治专题培训班用法、开展学习交流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持续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全面梳理执法流程,确保每一步有章可循,提升执法质量。同时,规范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灵活运用劝导教育、警示告诫等多种手段,引导执法对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效果。重视规范行政执法卷宗的制作与整理,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三)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各类普法资源,依托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宣传节点,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辖区居民法治意识及街道、村(社区)的法律服务水平,营造法治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