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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5-02934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08日
  • 标  题:2025年度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问题的建议)
  • 效力状态: 有效

2025年度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问题的建议)

高焕成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针对公墓建设存在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并积极开展执法、规划、用地用林保障等各项工作。

(一)全面梳理,摸清现状

积极对接民政部门对市中区殡葬设施现状进行全面摸排,经梳理市中区共建设15处公墓、4处殡葬附属设施。我局召开了殡葬领域专题研判会3次,安排耕保、林政、执法等股室逐个分析研究,明确存在问题及解决路径,积极推进手续完善工作。

(二)履职尽责,落实查处

对未批先建殡葬设施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履职尽责,及时移交公安、纪检部门。目前已对15处公墓、4处殡葬附属设施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其中已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责1处,小刘庄公墓、卓山公墓及1处个人建坟问题正在调查中,其余均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同时,16处殡葬设施案件线索已移交区纪检监察部门。

(三)加强联动,统筹规划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涉及空间利用的各类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我局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沟通,共同推进《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2023—2035年》编制工作。目前规划成果过程稿市中区共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共8处,占地99.71亩,公益性公墓总穴位数28100个,确保每个镇至少建设1处农村公益性公墓。我局组织相关股室从项目设计、征地条件、选址位置、范围优化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提高规划合理性。

(四)积极探索,保障需求

前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枣庄市生态安葬和公益性公墓与林地草地复合利用试点初步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区使用Ⅲ、Ⅳ级保护林地中的其他林地,开展林地和公益性公墓的复合利用试点。为贯彻落实上级对殡葬用地与林地、草地复合利用的政策文件,根据我区实际,我局正协助区民政局梳理全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涉及的公墓,逐一探讨推行林地、墓地复合利用的可行性,为保障群众合理殡葬用地需求打下基础。

二、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市中区非法扩建公墓等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中“一墓一策”的工作要求,我局将积极协助民政和建设单位,做好殡葬设施用地、用林工作的保障。

一是积极向上级做好汇报沟通。近期自然资源部、省厅、市局均下发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厅、市局等相关科室的沟通,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争取上级部门的最大支持。

二是依法依规推进案件查办。积极与区民政局、各镇开展协作,做通建设单位工作,加快案件查办速度。同时关注舆情,采取先易后难的工作方法,逐步推进违法用地、用林问题整治。

三是积极推进用地用林手续办理。我局将继续与民政部门做好沟通对接,配合做好《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2023-2035年》编制工作,并将批复后专项规划融入各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中,为项目建设提供规划支撑。同时在立项、审批、征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继续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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