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0395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13日
- 标 题:市中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4年度先后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一系列资料文件,把法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始终,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制定实施了《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2024年我局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全部纳入法制审查,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明确我局的合法性审查范围,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审查的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三是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力度,制定《2024年市中区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巡查计划,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和自然资源所开展巡查并制作巡查台账;坚持基层自然资源所“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矿产资源监控系统,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发现疑似盗采问题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置。
(三)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着力培养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结合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收看省厅自然资源大讲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竞赛,使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了更多法律知识,今年以来累计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10余期,参训人数400余人。二是有针对性的面对大众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结合矿产法颁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采用网络、LED大屏幕、召开座谈会、设立宣传点等方式,宣传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培养民众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今年以来,先后组织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设立咨询点25个,散发宣传材料2000多份,制作宣传牌40余块,悬挂、播放宣传标语50余幅,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三是组织2024年度自然资源全体领导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激励和教育他们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开展部门内部专题述法评议活动。采取会议和书面方式进行述法,4名同志发言,其余同志书面交流,班子成员评议。通过述法总结成绩、梳理问题、强化整改,切实提高法治建设履职的自觉性。
(四)积极建设推广“法润自然”品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具有自然资源特色、体现法治精神特点的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市中区自然资源局着力打造“法润自然”普法阵地建设。
一是设立法治工作室。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了法治工作室,负责接待群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问题,办理非公证业务,实现法治工作室全覆盖。二是设立普法专区。建立了各镇(街)自然资源所相对固定的普法专区。三设立是普法专栏。在社区和行政村设立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专栏。在全区建设的普法专区和专栏共计有30处。四是建立当地自然资源咨询员数据库,实现行政村自然资源咨询员全覆盖,第一时间切实有效化解农村涉及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打通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包案调处制度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等,今年以来共处理信访案件79件,较好的化解了涉土涉规的矛盾。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参与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诉讼旁听制度。2024年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共14起(其中行政诉讼7起,行政复议7起),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市中区政府牵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起,行政复议案件3起,未发生因自然资源违法决策引发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难、执行难
一是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主动发现查处有困难。一些违法案件的发生地点客观上一般处于较偏远地带,不易被发现。有些违法行为,如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经现场实际测量,难以定性,造成违法案件调查难。二是有很多违法案件、经过复杂的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超过六个月的诉讼时效时,才能最终移送法院强制执行,造成执法效率低,违法行为付出的成本低。
(二)执法规范程度欠佳
行政执法是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中重要的内容和环节之一。执法不严问题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详细规定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建立了从立案、调查、做出处罚决定和制作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程序。但“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执法中,一些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比较欠缺,没有按规范的法律程序进行执法办案,随意性大,导致执法案卷的规范性较低。
(三)普法工作纵深程度较低,普法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
普法手段还局限于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举办讲座等传统形式,在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方面还有不足,局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内容较少,在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将法治思想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给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在法治建设中,主动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每年年初分解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及分管负责人,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全局中心工作中。
(二)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观念。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搞好普法宣传。二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开展“六进”普法宣传,以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自然资源普法宣传。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向群众宣传和解读关于城市规划、生态保护、不动产登记等热点法律常识。针对活动现场热心群众咨询的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基本农田保护等问题,普法工作人员也结合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进行了现场解答,真正让普法宣传工作看得见、听得着、记得住。
(三)完善执法流程,加大执法力度
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努力把违法案件量降低到最低程度。一是树立执法信心。要求执法监察一线人员,不畏困难,不怕艰苦,敢于和违法行为抗衡斗争。二是查办大案要案。争取市局和地方纪委、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支持,选择一、两起大案进行查办,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三是实行联动执法。组织自然资源所人员联合执法和互调执法,尽力排除干扰执法的不良势力。四是要求执法人员勤学法律。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绳,以违法事实和违法性质为依据,不枉不纵,文明执法,秉公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