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6-0095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5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5月29日
- 标 题:关于2026年中、高考期间实施噪声管控的通告
-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2026年中、高考期间实施噪声管控的通告
为营造安静有序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严防噪声污染,保障广大考生正常备考、应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2026年中考、高考期间我区城市建成区噪声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6月16日。
二、管控期间禁止行为
(一)除应急抢修、抢险作业外,城区各类建筑施工单位一律禁止在午间12:00—14:00、夜间21:00—次日6:00 开展施工作业(含建筑材料、渣土运输及装卸作业);作业场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的除外。高考时段(6月7日 —10日)、中考时段(6月13日—15日),各考点半径200米范围内建筑工地全天禁止一切施工作业;全区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夜间噪声管控要求,严禁违规夜间施工。
(二)餐饮经营场所须规范经营,夜间严禁产生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噪声。
(三)各类商业经营活动中,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以其他方式产生高分贝噪声开展商业宣传。
三、考试时段专项管控
中考、高考正式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全面禁止施工作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值守,对发现的噪声扰民及违规施工行为,第一时间依法予以制止。
四、法律责任
各单位、经营主体及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本通告各项规定。对违反本通告、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
五、举报方式
广大市民如发现违规噪声行为,可向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
举报电话:0632-3172111
特此通告
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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