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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108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 标  题:中共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813日至20231020,区委第巡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1114,巡察组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行业新发展理念关注度不高,对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力不足,对上级本行业部门制定的政策学习不够全面。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浅尝辄止。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仅在2023年党组会进行了表面层次的简单传达,未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深入交流研讨,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行业新发展理念的关注度,加强对行业新发展理念的学习20231127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20231127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了山东省住建厅等十部门《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对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交流研讨。局党组于20231228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

2.关于对本领域行业政策更新学习不全面。对上级涉及本部门本行业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次数少,2021年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未对住建部制发的关于城市管理、排水防涝、安全生产的文件进行学习传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上级对本领域行业政策更新的全面学习20231214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1228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二是加强中央和省市区制发的关于城市管理、排水防涝、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的学习。局党组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2418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

3.关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部分城市管理工作前期谋划不够科学充分,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办法不多,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不够有效彻底,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与群众期盼有差距。对群众满意度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用力不足。2022年至2023年8月,仅有3次会议一带而过地提及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集中在2023年7月、8月),对工作存在的瓶颈和短板未及时有效地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居住环境领域群众满意度等工作作为城市管理年度专项和重点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满意度专班工作专班力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问题一线抓落实。深入调研借鉴先进经验,强化前期谋划,因地制宜解决城管执法和满意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补短板强弱线,通过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二是通过满意度电话调查、市长热线、两枣平台、投诉热线第一时间收集群众的诉求。通过定期的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期望,切实解决问题三是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和反馈工作。对群众满意度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开展城乡环境、停车秩序、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活动,增强管理的密度和力度,设立临时摊点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所属镇街形成合力抓整改,都已全部整改或落实到位,并保持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4.关于群众对居住环境领域投诉较多,办理质效不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热线办理工作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流程不规范,部门间协同办理效率不高,缺乏跟踪督查和反馈机制,制约了群众满意率提升。比如,2023年6月和7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359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在全区35个部门中总量排名均在前六名,其中涉及停车方面110条,占比31%;噪音污染方面78条,占比22%;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方面51条,占比14%。2023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满意率仅为77.3%,在全区43个部门中排名第35,位次靠后。2023年5月和7月在月承办量50件以上的部门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热线办理质效排名位列后5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召开局居住环境领域满意度工作推进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区对满意度工作的要求,以及涉及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等,把市长热线办理工作作为关注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落实满意度专班每日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制度。推进会由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区环卫服务中心以及局机关等有关同志共同参加,学习和落实区“满意市中”专班下发的各项通知并对来自“两枣平台”以及“市长热线”最新的居住环境领域投诉问题进行研讨,分门别类,对于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事项电话告知投诉人到哪里去反映解决,对于管辖范围内的问题,及时派转相关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编制整改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已经整改的问题进行督导;三是建立跟踪督查和考核机制。2024年1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满意专班的基础上成立了“两枣”平台专项工作群,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靠上去抓,专人专职,分工合作,做到案件及时接收,及时分发,及时解决和反馈。强化督查和考核机制,跟踪督查收集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处理的全过程,督查办理进度和质效,及时与反映人沟通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获取更多的信息助力办理,争取反映人的理解和支持,局热线办理工作稳中求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步明显。

5.关于“在实施城区管线下地工作中,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协调的作用发挥不够有效,存在强电整治方案论证不充分和弱线整治质量打折扣等问题。方案制定不够科学周全。2022年5月局党组制定的《市中区管线下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论证不够深入,未充分考虑工作开展的难度,可操作性不强。比如,强电管线下地因涉及电力、通讯等多部门,下地所要求的程序复杂、成本较高,截至2023年8月,强电管线整治工作未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经济成本、基础条件等,强管线目前还不具备下地条件,2024年 1月29日经局办公会研究后,暂停开展强电管线下地工作,会上研究了新的《市中区弱线下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实施强电管线下地;二是对《市中区管线下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调整,以操作性强,有助于推动管线下地,切实提高城市品质为基准,于2024年1月29日以市中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新的《市中区弱线下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关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依法行政的意识较弱,对执法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法制度的执乏自觉性,对制度执行缺少监督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程序倒。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处理时,先进行案件集体讨论,后进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倒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必修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组专题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2023年12月28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5次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二是在开展的执法业务能力和法治培训会上,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形象;三是进一步完善案卷编排顺序,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做到先进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并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再进行集体讨论。

7.关于“法制审核机构与执法承办机构职责边界划分不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中队承担了应由各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的出具执法决定处理建议、执法文书卷宗整理归档工作,不符合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分开设置的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厘清单位内部各部门职责,已将法制中队划入机关科室变成法制股,主要负责法制审核等工作;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加大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2024年1月10日至1月11日,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和各街道中队业务骨干开展了执法业务能力和法治培训。

8.关于“行政处罚案件音像记录缺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保管重视程度不足,未建立视音频资料管理制度,行政处罚存在场所查、询问有关人员等执法现场音像记录的问题。2021年度有17份行政处罚案卷缺少执法现场音像证据,2022、2023年度行政处罚案卷均未留存执法视频影像资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重新统计各执法中队实际所需执法记录仪数量,统一配发储存空间大的执法记录仪,提高视频录制时间,按照“中层人员一人一部、普通队员两人一部”的标准,在原有执法记录仪的基础上,补发了100部128G大容量的高清执法记录仪,最大程度的满足了一线执法工作的需求;二是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现已给四大片区办公室配备了办公电脑,可以将日常的执法视频转存到电脑里,已备不时之需;三是通过2024年1月的执法业务能力和法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水平,切实做到执法工作全过程记录。

9.关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贯彻安全发展理念不到位,对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整治态度不够端正,重视程度不高,责任心不强,对隐患是否演变成事故存侥幸心理,把做了当做好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告中队对需拆除广告未建档。按照整治要求,对确需整治拆除的户外广告需登记拍照、建档立案,及时告知相关责任人,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实际整治过程中未开展相关工作,仅口头告知广告所有者或责任人,未逐一建档立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工作间隙和集体学习的机会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思想,结合中队工作实际分析工作短板,查找不足,立行立改。广告中队人员之间深入交流,对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哪些工作还需要提升改进、哪些方面需要做细做扎实,思想上还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互相认真聆听,虚心的接受,积极改进;二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3日开展干部上讲台活动,组织广告中队人员及相关中队人员学习户外广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2024年1月10日,通过法律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户外广告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贯彻安全发展理,从源头抓起,用法律制度、规定来规范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带领中队人员学习上级下发的《1月份安全风险综合研判及事故警示》、《枣庄市2024年度第一季度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城管领域雨雪冰冻天气芳芳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各类安全警示材料,筑牢户外广告安全思想防线;三是在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工作中改变原有工作方式方法,从点滴抓起,不放过一处存在安全隐患广,做即发现问题即整治,不等不靠,纠正拖拉等靠问题。2024年1月8日发现解放路中央广场东停车场收费出口遮阳棚锈蚀陈旧及设置的围网铁柱存在安全隐患,现场联系负责人,讲解说服该设施的安全隐患,负责人积极配合,于1月18日前自行全部拆除完毕;四是在日常巡查、安全检查、整改整治、分类建档立案、拍照留存等工作方面,安排广告中队专人负责,对录入信息及时核对,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做到程序合规合法。

10.关于“广告中队日常查敷衍应2021年至2023年8月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记录表中,广告设置地点仅简单为解路、文化路、面馆、广告公司等,未记录详细责任人或商户名称,无法有效开展后期整改情况检查工作,安全检查工作效果大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剖析在户外广告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改进各类统计的规范化,明确广告类型、设置位置及名称、存在的问题、整改时间、留存整改前后影像资料及业主信息等要素,为后期查阅提供原始资料;二是对申报新设置户外牌匾广告现场勘查,严格落实设置标准,联合中队做到事前勘查、事中、后监管不留空档,留存现场勘查及安全检查资料;三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匾,根据年度计联合片区中队详细排查,登记造册,标明详实信息,整改意见建议、留存整治前后影像资料,提高户外广告安全检查整治效果。

11.关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引领作用发挥得不充分,党组会与行政办公会混淆不分,议围边界不清,党组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高。存在行政办公会研究干部调整和支部换届题。2022年2月,局办公会研究讨论了4名干部调整事项和支部换届工作。2022年6月局办公会研究讨论了人事换届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份,重新修订《中共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内容进行明确;二是安排专人负责会前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议项审定工作,并及时与党务工作室、政工股等股室确定会议议题,并报局领导审定。2023年11月至今,党组会议按照会前党务工作室收集议题,会中党组班子成员充分酝酿,会后党务工作室做好记录的流程开展,先后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办公会议按照会前办公室收集议题,会中参会人员集体研究,会后办公室做好记录的流程开展,先后召开了2次办公会议,会议议程均符合会议性质。

12.关于行政执法局党组对基层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有欠缺,材料把关不严格,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党组对支部指导监督有欠缺,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局机关支部进行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时,支部副书记与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的谈心谈话内容完全一致。行政执法大队一部书记与宣传委员的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表中意见建议出现“重实际工作,轻理论学习”的不恰当表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严格按照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会生活的指导,2024年1月25日,张龙同志列席大队一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局机关党支部在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前,严肃认真的在支委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困难党员和特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谈话内容深刻,记录详实规范。大队一支部委员于2023年11月10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24年1月8日学习《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怎样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过学习要求党员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杜绝巡察反馈问题的再次发生。

13.关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对机关、执法大队中层干部队伍的谋划建设不够超前,对解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用力不足。现有中层干部100人,其中,中层正职干部50人,中层副职干部50人,35岁以下中层正职仅1人,占中层干部总数的1%,30岁以下中层副职0人,年轻干部存量明显不足,未能形成老中青优化结合的梯次配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区委组织部沟通汇报,申请分配年轻优选人员到我单位任职。同时积极与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沟通协调,待明年执法类事业单位编制解冻后,努力争取年轻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名额,为机关储备一批年轻后备干部;二是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深化“赢在中层”行动暨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市中区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中层干部区间及局内交流,并按照组织部要求办理轮岗相关手续;三是在2024年1月份中层干部调整中,坚持、人岗相适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干部队伍结构和干部平时表现、干部综合评价,一定程度向优秀年轻干部倾斜,提拔了1名35岁以下劳务派遣人员担任中层正职、1名30岁以下劳务派遣人员担任中层副职,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

14.关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对执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对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支持力度不大,缺少必要的业务训,专职法制审核工作人员数量缺乏稳固有效保障。对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重视程度不够,缺少必要的业务素质培训。2022年至2023年局机关未对执法队伍开展专门法制业务培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逐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2024年1月10日至1月11日,邀请法律顾问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和各街道中队业务骨干展了执法业务能力和法治培训,下一步计划每开展2-3次法治培训,确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是充实专职法制审核人员的力量,外借人员到期及时回归法制审核岗位,同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15.关于“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法制审核机构原有6人,现实际在岗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的仅2人,占单位执法人员总数(132人)的1.5%,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制约了法制审核工作的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力量,2024年1月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片区办公室选派1人,构建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人初步审核、法制股5人最终复核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审核机构,满足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7人),进一步推动法制审核工作的开展;二是由局有关股室不定期鼓励单位内具有相关专业素养的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取得司法证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及时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力量,进而壮大法制审核人员的队伍,保证法制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98619;邮政信箱:市中区青檀南路85号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子邮箱zhifaju3098619@163.com。


中共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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