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19-01092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19年10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10月30日
- 标 题:2019年度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原人民公园改造城市绿地并建设停车场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原人民公园改造城市绿地并建设停车场的建议》
葛小华、白太成、周晶、季艳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原人民公园改造城市绿地并建设停车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民公园始建于1974年,面积147亩,是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内有小型动物园、假山、小湖,各种乔、灌木郁郁葱葱,各植物品种达百余种,人民公园已成为老枣庄人的美好记忆。
结合三角花园东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将对人民公园进行提升改造。2019年3月,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已请浙江园林设计院进行了提升改造设计,目前初步方案已经形成,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争取尽快对人民公园进行提升建设。
新的设计方案突出活水景观建设,增加绿化园艺景观建设。以人为本,注重休闲健身设施、亮化工程、停车场等实用性设施建设,注重居民游园实际需求。提升建设后的人民公园将成为老城区东部的靓丽景观。
您的建议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好激励,感谢您对市中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在适当时间莅临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检查指导工作,帮助我们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邱原 3621955
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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