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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6-01605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8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8月21日
  • 标  题:2026年度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在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议)
  • 效力状态: 有效

2026年度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在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议)

尊敬的王锦田、邵学军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区住建局联合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全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进行摸排,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结合小区实际与居民需求,科学布点、因地制宜,分类分批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通过张贴公告、微信群转发等线上线下方式,引导群众积极配合社区、物业进行充电设施选址确认。截至目前,全区已利用闲置空地新建充电车棚,新增充电端口804个,所有车棚均配备灭火器、消防通道标线及防雨顶棚,同步优化周边绿化环境,既解决了充电难题,又减少了乱停乱放现象。

二是宣传监管并重,严查违规充电行为。区住建局联合消防、街道物业办、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业主微信群、公告栏、电子屏、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常识,重点宣传因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案例。明确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居民楼、集中连片停放区及负一层以下储藏室充电,督促物业企业落实巡查劝阻责任。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业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同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居民主动反映身边的安全隐患,构建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今年以来,累计检查26次,排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问题134个,有效遏制了“进楼入户”风险。

三是细化管理,保障长效安全运行。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采用智能充电管理系统,实现远程监控、过载自动断电、故障预警等功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日常巡查+月度维保”制度,对充电设施线路、插口、灭火器等定期检查。同时,推广“保险+服务”模式,引导运营企业购买公众责任险,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闲置空地协调难度大。部分小区闲置空地权属复杂,或涉及绿化、消防通道调整,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一些业主担心充电车棚影响采光、通风或产生噪音,不同意占用公共区域,导致选址推进缓慢。尤其老旧小区,公共空间本就紧缺,难以找到既符合消防要求又满足居民便利性的点位。

二是社会资本盈利预期不足。充电桩建设前期投入较大,包括设备采购、土建施工、电力增容等,而充电服务费受惠民价格限制,投资回收周期长。部分社会资本要求政府提供兜底补贴或延长经营年限,否则参与积极性不高。目前虽已引入部分企业,但整体市场化程度仍有待提升。

三是违规充电监管执法力量有限。小区违规充电行为点多面广,物业企业仅有劝阻权,缺乏强制手段;消防、公安等部门执法力量难以覆盖所有小区。部分居民存在侥幸心理,夜间“飞线充电”、推车入楼等现象屡禁不止,单靠举报和突击检查难以彻底根除。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政企合作,加大激励力度。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细则,对按期完成建设、运营规范、执行惠民价格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探索将充电车棚广告位经营权等配套资源打包给运营企业,提高投资回报率。同时,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出台闲置空地利用指引,简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备案制,加快落地速度。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建立“物业劝阻—社区调解—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动机制,对反复出现违规充电行为的楼栋,由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实施处罚。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等节点,采用短视频、情景剧、有奖问答等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安全充电知识。针对老年群体、租住群体等重点人群,组织社区网格员、楼栋长上门讲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电动自行车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更加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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