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5-00983
- 主题分类:保障性安居工程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17日
- 标 题:【申请指南】枣庄市市中区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申请指南】枣庄市市中区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或在申请地居住且已办理居住证;
(二)在申请地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年以上;
(三)在申请地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住宅和商业用房)。
新就业无房职工还需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二、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材料
(一)申请人员名单和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新就业无房职工还需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三)依法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流程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到枣庄市市中区龙门路15号(市中区龙头市场西门往东70米路北),住房保障业务窗口办理。市中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查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查不成立的,登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按规定组织实物配租并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四、业务咨询电话
0632-3318805
0632-3687366
市中区住房保障和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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