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3471
- 主题分类:保障性安居工程
- 发布机构:区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 标 题:【分配结果】关于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家庭得分排序情况的公示及房源、选房事宜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分配结果】关于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家庭得分排序情况的公示及房源、选房事宜的公告
枣庄市市中区2024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通过前期的申请、审核、低收入(低保)家庭认证、计分等程序,最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计250户(详见附表)。根据省、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现将市中区2024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信息、得分排序情况、选房时间、选房地点、选房规则等事项予以公示公告,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房源信息:(详见附表)
二、得分及选房顺序公示:(详见附表)
三、选房时间:
四、选房地点:
五、选房规则:
1.申租人或其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房,原则上选房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未按规定时间前来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资格,五年内不再受理该家庭的住房保障业务申请。
2.在申租人资格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选房结果一经现场确认,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
3.申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未入住的,一律视作自动放弃租赁权,区住房保障部门五年内不再受理该家庭的住房保障业务申请。
4.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资格并按照市场标准追缴租赁期间的租金,区住房保障部门五年内不再受理该家庭的住房保障业务申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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