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4-03283
- 主题分类: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0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0月23日
- 标 题:区住建局开展经营性自建房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行动
- 效力状态:有效
区住建局开展经营性自建房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行动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经营性自建房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10月21日,区住建局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抽查检查工作。
检查共分3个小组,对经营性自建房量比较大的齐村镇、永安镇、光明路街道开展了集中抽查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住宿、餐饮、休闲等用途经营性自建房和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累计检查经营性自建房23栋,并对发现问题建立了台账,进行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对属地街镇和村相关负责人宣贯了市区两级有关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并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聚焦重点管理对象,对3层级以上、人员密集、违法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自建房,全面整治风险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严格监管要求,针对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经营使用安全,要结合网格化开展巡查管控,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落实应急处置,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定期开展“回头看”,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自建房的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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