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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110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4月0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4月01日
  • 标  题:中共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813日至1020,区委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14,区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区住建局党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深刻,组织学习满足于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固定动作,局限于领学或通读文件,对中央和省市区相关文件政策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存在“照本宣科”现象。理论学习针对性不强,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住建领域的内容学习不多,比如,2021年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7次,其中仅6次涉及住建领域的学习内容,学习次数较少,部分新精神、新部署没有及时纳入学习计划,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研究。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上级住建系统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入领会省、市住建局《工作要点》以及消防、建筑安全方面的文件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业务水平,加大法律法规运用率。二是认真谋划。提前起草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统筹市、区政府工作报告,上级住建系统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等内容,纳入本年度学习范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高质量开展住建工作打好基础。三是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结合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要求,按期召集支部党员开展集中学习、“28日党员活动日”活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广泛学习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规范性。

2.关于区住建局党组在探索新形势下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途径上思想还不够解放,贯彻上级部署不及时,对考核指标研究不透彻,完成上级考核指标情况差。在2022年度市对区综合绩效考核年终考核中,区住建局牵头的3项指标均为红牌。今年承担市对区考核指标涉及城市更新四个方面,巡察进驻前期才将考核指标细化落实到科室及责任人,今年上半年综合考核全市排名第5。其中,第一季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项(分为工程建设项目上线率、住建领域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两项),因对该考核指标研究不细致,未严格明确相关科室负责,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到岗率低,上半年该项考核排名全市第6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责任分工巡察反馈后,组织办公室、政工股、区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局承担的5项考核指标进行细化,明确由区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科级干部直接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指标,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考核情况。二是加强沟通汇报。召开了考核工作专题会议,由各班子成员、科级干部以及股室负责同志,定期向市住建局汇报我区工作情况,了解与其他区市差距以及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我区考核名次,目前已沟通汇报126人次,取得市住建局的认可。三是充分开展业务工作。着重针对3项红牌指标进行研究,严格按照市对区考核指标标准开展提升工作,查缺补漏、提档升级,其中农民工工资保障指标并列全市第一,物业服务成效取得明显进步。

3.关于物业行业监管不到位。区物业事务服务中心对物业行业培训不重视,2019年7月至2023年8月从未开展过物业领域相关培训,直至今年9月全区启动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才开展了一次物业行业培训。枣庄市贵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江城物业)2022年、2023年连续2年被市局评为黑榜物业,期间区物业服务中心并未对其进行正式约谈和要求整改,监管力度不足,后于今年6月由业主将该物业清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题培训。邀请专业讲师为全区物业公司开展培训,着重针对物业服务科目以及效能开展学习,同时组织召开全区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业务培训会议,联合区消防部门就物业领域消防安全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水平。二是开展域外调研。召集镇街以及国企物业公司前往临沂市学习交流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等方面工作。三是加强考核问效。根据平时的督导检查和专项考核现场督导考核情况共下发通报22期,约谈物业企业6家。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依法清退枣庄佳和、枣庄金乾行、枣庄昭民等13家服务质量差的物业企业,新引进枣庄翔实、葆力、弘业环卫等5家优质物业企业,进驻御景东方、道南里、二棉等260余个小区进行服务。

4.关于物业维修资金监管不到位。巡察发现御景东方小区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材料大量缺失,申请资料中对改造费用、决算费用约定等大量信息未填写,在业主确认签字期间,也未对施工明细、工程造价等进行公示。区物业事务服务中心未对维修资金使用材料进行审核,监管缺失,导致业主对工程质量和费用产生质疑,因维修资金使用不透明问题引发大量投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维修资料的完整性。2023年下半年对业主维修提交的维修资料进行全面完善,采取业主填写申请资料、社区审核签字盖章、镇街把关盖章、维修资金管理科复核备案,对需要公示的资料采取三次公示,即修前公示包括:施工方案和维修价格清单(由相关业主或物业公司帮助完成并拍照)、预算分摊公示(由施工单位完成,社区镇街检查,维修资金管理科抽查并拍照)、决算分摊公示(由施工单位完成,相关业主参与,社区镇街把关,审计及监理监督并拍照)、形成审计报告并公示,同时将所有材料、照片整合放入审计报告中形成资料合集,送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拨款。二是加强第三方机构的管理。聘用委托监理公司全程跟踪,审计公司跟踪审计价格,保证“花最少的钱给居民办最多的事”。

5.关于对业主投诉解决不力。主动作为的意识缺失,始终处于等业主投诉了才去解决的被动局面。巡察期间对巡察组交办的关于物业维修资金的投诉事项既不入户调查也不现场勘察,存在纸面落实、敷衍应付的思想,对解决群众来访来诉没有予以充分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化解维修资金使用中的各种矛盾。通过和社区、镇街联合,对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第一时间与群众见面,了解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化解绝大多数居民的合理诉求。二是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并化解过程中发现的矛盾点,防止发生信访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下半年成功化解20余起市长热线、来访、施工中发现的矛盾问题。

6.关于“区住建局党组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三方监管协议落实不到位,仅能保证购房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对公积金或其它商业银行个人授信贷款未能划转到监管账户的问题缺少办法,监管账户出现司法冻结、划扣情况时难以第一时间掌握,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枣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市中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根据我区实际,对预售资金监管设定红、黄、绿预警监管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本着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完善预售资金监管。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查处力度,每月对预售资金进行对账,要求开发企业提供银行进账单和备案台账进行核对,对存在问题的开发企业进行约谈,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暂停合同备案和拨付资金。形成监管闭环,确保预售资金全额监管。对部分开发项目进行风控管理,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回笼资金,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足额交存预收款。三是对部分项目未销售房源系统控制,销售一套房源,进账一套预售资金,解封一套房源,确保预售资金足额进入监管账户。同时对各监管银行、贷款发放银行加强督导,强化责任,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预收款足额交存到位。四是对于新开发的桂园、未来易购等项目,严格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督、节点控制”原则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一个项目设立多个监管账户,涉及个人按揭贷款银行全部纳入监管,预售资金全部进入监管账户。

7.关于“区住建局党组对工程质量监管不严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覆盖面不全,对部分建筑企业片面地追求施工速度、忽视施工质量的问题缺少有力监督,屋顶漏水、墙体裂缝等常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各项制度推进力度。转发、制定了《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枣庄市新建住宅工程交付前业主开放活动暨先验房后收房实施办法(暂行)》《关于住宅工程实施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稳步推进新制度落实。加强对分户验收的监督抽查,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在全区6个项目率先实施,质量投诉同比下降20%以上。二是不断提升质量监管力度。通过开展春季复工、第三方辅助巡查、冬季施工检查等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摸底排查,降低渗漏、裂缝等质量常见问题发生情况。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让业主提前发现问题,共同提升住宅工程质量。三是加大对信访投诉等问题处理力度。建立通畅的信访、投诉受理通道,深入现场调查,厘清原因,责成相关单位限期维修,进一步群众满意度。2023年,处理“枣解决枣满意”投诉件155件,办结率100%。

8.关于“区住建局党组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力度不够,为民服务能力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没能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根植于心、融入履职,导致我区住建领域群众满意度居于下游。区住建局2023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在43个部门中排名第38名,超期办结9件,占部门超期办结件最多;5月、6月区直部门热线办理质效综合评分及排名在32个部门中分别排名25、27名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诉求办理流程质效的意见》,成立群众诉求办理领导小组,对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进行统筹领导,抓好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加大各投诉平台转办信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咨询问题。局属各中心、股室对诉求事项精准施策、高效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催办、审核,确保及时回复反映人,不断提升住建领域群众满意度。

9.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满意度调查居住环境领域得分排名全市第6,反馈问题涉及区住建局11条均为物业领域问题,由于物业领域遗留问题多,管理不均衡,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不高,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群众认可度较低,满意度调查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问题抓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解决一批脏乱差、停车难、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聚焦服务抓提升。定期开展培训,学习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先后约谈落实不力的镇街分管领导、物业办主任4次,“质价不符”的物业企业12家,依法清退香江城等小区物业企业26个,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10.关于“区住建局党组落实“我就是市中”作风能力大提升大改进上发力不足,解决遗留问题缺乏创新主动意识,推动“城建立区”劲头不足,存在等靠思想。比如,朱子埠支流综合治理工程于2021年被列为我区重点项目,光明路以北段由于土地性质需要调整,后期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力度明显降低,导致北段至今未开工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区住建局将积极与区自然资源部门沟通,按照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协助落实耕地占补指标。逐步推动地面附着物清表、土地征收等工作,推动河道清淤、污水管网下地等工作,不断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11.关于“支出转入个人账户。比如,局机关2020年6月付电费3738.19元、8月付电费9843.72元等共计7笔,转入区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建筑节能股股长个人账户。2020年6月—10月付计算机耗材等费用共计34204元,转入办公室科员个人账户。区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2023年车辆维修费共4笔9176元,支付到驾驶员个人账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及局属财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要求人员严格遵守现金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避免大额现金支出,严禁坐收坐支现金。二是组织局机关及局属财会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区财政局《关于建立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的通知》的学习,与发卡银行配合,积极为本单位未办理公务卡的职工办理公务卡,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能够用公务卡结算的一律用公务卡结算,不再使用现金支付结算。

12.关于“报销费用不合规。区房地产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3年4月报销区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李继彬3月27日—29日去太原招商住宿费544元、出差补助300元,未附公函等相关文件依据;2023年5月区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科员汪秋宏去成都参加党组建设能力提升培训五天报销费用2075元,多报销误餐补助500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认真学习业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外出报销程序,从严控制各项开支,杜绝不规范的财务支出。二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健全完善公务支出监管机制。三是按照现有报销规定退回李继彬太原招商住宿费544元,出差补助300元,总计844元。退回汪秋宏成都培训费用500元。

13.关于“存在不规范大额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严把资金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对不符合开支的内容或附件不全的支出行为从源头予以控制。二是通过加强学习“三重一大”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三重一大”工作责任意识。在记录和整理党组会议纪要时,详实记录“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及决议。未经党组研究讨论通过的“三重一大”事项,明确要求各有关科室、单位不得给予办理。三是局政工股按照规定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三重一大”事项报送区纪委监委备案。

14.关于“未按合同收取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已通过发送律师函的形式督促该企业尽快缴纳旧料款。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财务资金困难,无力一次性支付,后经双方约定,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用于支付旧料款,双方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款项全部结清。二是继续督促该公司尽快筹齐资金,争取尽快将剩余资金款项偿还到位,到期偿还不到位的,区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将依法对其采取诉讼措施,并对利息进行追偿。

15.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仅记录结果,缺少形成决议的过程,涉及重大资金不讨论具体数额和明细,也未体现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决定多商议少、集中多民主少,部分事项未在党组会上讨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做好党组会议议题收集定期收集班子成员、业务股室中心议题提报计划,确定后率先征求意见建议,充分酝酿后再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讨论。二是做好临时议题的研究工作。针对财政拨款等临时性议题,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前做好征求意见,各班子成员形成一致后立即开展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16.关于“党建工作边缘化。党组会议主要集中在研究部署业务工作上,重业务轻党建,2020年度与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照搬照抄,内容重合度高,对党建工作缺少总体规划部署”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党建工作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考核,统筹梳理历年来党建工作要点起草情况,谋划起草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目前党建工作要点还未印发,已纳入2024年度住建工作要点。二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目前所有班子成员均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听取8个支部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

17.关于“党组织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区住建局党组织党员年龄老化、结构失衡,物业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党总支党员平均年龄在50岁,新吸纳的积极分子平均年龄在37岁。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二支部连续四年仅吸纳一名积极分子,后继储备党员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近两年招录的公务员、人才优选、事业编、中挑选3名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增加各支部积极分子储备数量。二是从安全生产网格员中筛选年轻有活力,有上进心的入党申请人4名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18.关于“党员档案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对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强,工作作风不严谨。比如,2022年确立的积极分子至今还未在灯塔党员管理系统上传完毕;区住房保障和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党总支入党积极分子王海燕入党申请时间出现多个版本;区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4名党员档案中缺少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会议记录、公示等材料,党员档案没有按照“一人一档”保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9日开展住建系统党员档案材料规范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党员档案存在3个问题进行了立整立改,二是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利用28日主题党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深学透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三是加强党务人员培训。按照整改方案自2024年1月起,分6批次组织各单位党务人员,到局政工股进行档案日常管理培训轮训工作,采用“自查梳理—整理收集—复审归档”的工作模式开展业务培训。

19.关于“机关党务公开形同虚设。区住建局机关党务公示栏设在党员活动室内,涉及范围小、公示覆盖面窄,公开事项全为2022年3月党务活动内容,更新停滞、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务公开栏设置到一楼大厅,并进行了及时地更新,并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公示内容及时,准确。二是利用灯塔在线党务公开模块,及时更新党费等需要及时公开的内容, 并通过微信群定期发送公开事项,建立了灵活多样、便捷、互动的公开载体和平台,让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管理并实施监督。

2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部署少。经查阅局党组2020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纪要,仅在2022年5月和2023年2月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0年、2021年单位(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除机构改革变更的科室外其余内容完全一致,对岗位廉政风险查摆走过场,没有充分结合单位职能、科室及个人职责查找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实现责任传导全覆盖,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与单位(室)主要负责人谈话56人次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二是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初将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确保该项工作按照要求执行。三是组织机关股室、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重新梳理存在的隐性问题,提前介入、做好预防。

21.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未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2020年以来受党纪处分人员共7人,其中机关支部3人未向支部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发挥正面引导、反面警示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认识,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执行制度的意识。二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涉及党纪政务处分未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的党支部书记给予谈话提醒,及时对违纪党员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22.关于“廉政谈话不彻底。未将“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域中层以上干部、各中心一把手和中心中层以上干部每半年至少谈话一次,各股室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谈话一次”的廉政谈话要求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实际开展廉政谈话范围小,未涉及全体工作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廉政谈话力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按照要求分别组织班子成员、科级干部以及股室负责同志等人员开展谈话活动,一定程度掌握人员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执行力。对于收到的纪检监察建议认真回复,对涉及人员开展谈话工作,切实遏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621006;电子邮箱szqjsjzgk@163.com

中共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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