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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02
  • 主题分类: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 发布机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0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02日
  • 标  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 效力状态:有效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住建局政务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织领导

(一)住建局应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二)住建局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和保障工作经费。

第二条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务公开工作。

第三条工作机构

(一)住建局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住建局应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主要是:

1.办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事宜;

2.维护和更新本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

3.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4.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5.本部门规定的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四条学习培训

(一)住建局应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住建局应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加强对住建局工作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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