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02
- 主题分类: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 发布机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02日
- 标 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 效力状态:有效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住建局政务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织领导
(一)住建局应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二)住建局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和保障工作经费。
第二条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务公开工作。
第三条工作机构
(一)住建局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住建局应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主要是:
1.办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事宜;
2.维护和更新本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
3.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4.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5.本部门规定的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四条学习培训
(一)住建局应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住建局应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加强对住建局工作人员的培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