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2-00038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3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3月02日
- 标 题:关于因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工程建设主体处理结果的通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因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工程建设主体处理结果的通报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因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工程建设主体处理结果的通报
市中住建发〔2022〕4号
各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建设单位:
2021年,我区建筑领域大部分建设、施工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枣庄市建筑领域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仍有个别单位和个人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违法行为;有的总承包、专业分包企业存在出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项目管理混乱,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后态度消极、推诿扯皮;有的劳务企业存在管理混乱、出借资质、违法承包、组织农民工以讨要工资为名索要工程承包款、解决工程结算纠纷等行为;有的建筑劳务带班人员存在违法承接工程、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恶意欠薪甚至携款逃逸等行为,组织、唆使、挑动、雇佣农民工以讨薪为名集体上访,意在解决工程结算纠纷。
为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市住建局、市人社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枣住建字〔2015〕1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先对我区2021年度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拖欠投诉处理起数较多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的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以下6家建设单位存在未按月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或对工程拖欠问题协调处置不力,导致多次出现拖欠工资投诉上访案件,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枣庄市碧桂园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翡翠澜湾项目)双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枣庄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恒信集美天宸项目)双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枣庄金柏利置业有限公司(青檀府项目)双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山东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誉德华府项目)双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枣庄市梁汇置业有限公司(汇众天樾府项目)双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枣庄泽泰置业有限公司(长泰西沙左岸项目)取消使用农民工工资保函资格,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以下1家施工企业和1家劳务公司未履行农民工工资监督支付责任,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农民工反复上访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给予清除市中区处理。
1、济南千石山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济南喆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三、以下7家施工企业因未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制度导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或存在确认属实的拖欠投诉案件未及时处置化解,造成恶劣影响,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山东铭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檀府项目)行政处罚5万元,双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枣庄市亿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汇众天樾府项目)行政处罚5万元,双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桓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碧桂园翡翠澜湾项目)行政处罚2万元,双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人民医院项目)取消农民工工资保函资格,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泰西沙左岸项目)取消农民工工资保函资格,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山东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希尔顿大酒店项目)取消两年无拖欠工资免交保证金资格,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山东枣庄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誉德华府项目)取消两年无拖欠工资免交保证金资格,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以下7家建设单位和9家施工企业所承建项目未严格执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出现拖欠工资投诉,予以全区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列入重点监管企业。
1、山东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方建设有限公司(誉德华府项目)
2、枣庄凯之润置业有限公司、滕州市丰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丽景水岸项目)
3、山东铭运置业有限公司、枣庄榴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鸿鑫御景南区项目)
4、山东中原新岸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原御府项目)
5、枣庄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御府项目)
6、枣庄矿业集团枣庄医院、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枣矿医院新区医院项目)
7、枣庄祥泰置业有限公司、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冠世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农发幸福里项目)
8、山东红三叶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市中区人民医院项目、鲁南大健康产业A地块项目)
9、枣庄华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富翔百合苑)
五、以下10家劳务企业农民工管理不到位,对出现拖欠问题处置不力,导致反复投诉,影响恶劣,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建议施工总承包企业慎用。
1、山东德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青檀府项目)
2、曲阜市鲁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檀府项目)
3、山东盈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檀府项目)
4、枣庄市东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樾府项目)
5、枣庄屾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樾府项目)
6、枣庄市润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樾府项目)
7、四川盛康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科恒信集美天宸项目)
8、安徽省益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誉德华府项目)
9、山东城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誉德华府项目)
10、泸州锦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枣庄市人民医院项目)
六、以下26名人员(含劳务带班、班组长)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或伪造农民工工资台账,或组织、唆使农民工为解决纠纷问题上访,或采取扰乱公共秩序方式进行投诉上访,或以工资拖欠为名讨要其他款项,造成不良影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建议施工总承包和劳务企业慎用。
1、敖国铭(身份证号:2101131965****2213)
2、田伟岸(身份证号:5002341985****8039)
3、王为杰(身份证号:3202211969****4057)
4、李 英(身份证号:2202211966****0165)
5、向 燕(身份证号:5137211984****7040)
6、王福建(身份证号:3209231974****663X)
7、王 震(身份证号:2201831984****3031)
8、孙 侠(身份证号:2201241980****3019)
9、郑志富(身份证号:2201831989****3032)
10、杜 雨(身份证号:2201831992****3036)
11、曲万棋(身份证号:2201831989****3054)
12、武国龙(身份证号:2201221991****7011)
13、尚新雨(身份证号:2201831985****3074)
14、田志平(身份证号:5221311970****4936)
15、刘先俊(身份证号:3426231979****3011)
16、喻九龙(身份证号:3713221984****4899)
17、陈夫伟(身份证号:3704051979****2231)
18、廖厚荣(身份证号:5130251964****5870)
19、王 力(身份证号:5137211984****2476)
20、龙 羽(身份证号:5137211987****5693)
21、王显维(身份证号:5130251965****5879)
22、张学凯(身份证号:5130251973****2734)
23、赵宗坤(身份证号:5130251968****5691)
24、罗冬生(身份证号:5137211987****2855)
25、向 琼(身份证号:5137211986****7040)
26、李士友(身份证号:3704031975****3455)
上述处理结果依法在市中区政务网站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发布。本通报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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