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6-01766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6年10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10月08日
- 标 题:2026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7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建议)
- 效力状态: 有效
2026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7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建议)
民建市委:
您们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市中区工作的支持,提案中提出建议9条,其中涉及我区9条,已采纳落实9条,落实率100%。作为会办单位,现就涉及我区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针对“加强顶层设计,补齐设施短板”的建议
我区坚持规划引领、源头治理。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新建学校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将新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评估和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前置条件,持续推进校园周边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加。二是深化排查整改,持续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我区公安、住建等部门实地查勘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制定“一校一策”交通组织优化方案,道路管养部门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道路隔离设施、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三是规范停车秩序,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合理设置接送学生车辆停靠区域,规范临时停车管理,在停车位不足的路段,允许接送学生车辆于上下学高峰时段单排紧靠道路边缘临时停靠,有效缓解上下学时段交通拥堵。
二、针对“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执法效能”的建议
我区坚持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实施精细化交通管理。优化信号配时,在上下学期间对校园周边道路灯控路口进行调控,提高通行效率。二是落实“护学岗”职责。合理调配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投入,在市中93所中小学及幼儿园设置护校岗,深入推进“警、校、家”模式,公安会同教职工、家长志愿者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进行疏导,保障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畅通。三是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不按停车泊位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提醒停放车辆驶离,对于拒不驶离或者在设有禁停严管标志、标线的路段违规停车的车辆进行依法处罚;对不礼让行人、逆行等违法行为依法使用电子监控取证和处罚。四是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的非机动车进行清理,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的通行环境。
三、针对“优化出行结构,推广绿色交通”的建议
我区着力优化出行结构、倡导绿色交通。一是推广定制化公共交通。公安交管、教育、交通等部门定期会商研究开通定制校车、学生定制公交专线,实行票价优惠,引导家长、学生采用公共出行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校园周边私家车接送需求,目前全区已开通34条专线。二是完善绿色通行基础设施。对有条件的学校周边改造提升步行道、非机动车道、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区等基础设施,整改完善人行横道标志标线、安全岛等过街安全设施,为学生绿色通行创造良好条件。三是深化“家校警社”联动共治。借鉴推广“邻里互助接送点”经验,由学校摸排,公安机关督导,社区提供场地,家长志愿者、物业党员按小区分组轮流接送学生,有效减少接送车辆聚集和道路拥堵。四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形成良好的文明交通风尚,营造绿色出行、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
四、针对“完善交通设施建设”的建议
我区着力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一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安、市政园林等部门实地查勘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标准,及时整改完善“注意儿童”警示标识、限速30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车辆停止线侧震荡减速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二是规范路内停车管理。在上下学高峰期允许车辆单排靠边临时停靠,加强校园周边临时停车管理,协调周边商场、单位开放停车场,为家长接送车辆提供临时停放服务,实行错峰共享,有效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三是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已在十五中西校南侧等学校门口人流较多位置设置红绿灯,上下学高峰时段进行交通信号灯控制,平峰期黄闪,全时段对车辆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十六中北校、逸夫小学设置交通信号灯,全时段黄闪,提醒车辆减速慢行。下一步将对符合设置灯控路段的学校继续增设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不断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五、针对“强化交通秩序管控”的建议
我区着力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控,持续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一是优化执勤值守。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警力现场执勤,落实“护学岗”职责,在市中93家中小学及幼儿园设置护校岗,深入推进“警、校、家”模式,会同学校员工、家长志愿者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进行疏导,保障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畅通。二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不按停车泊位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提醒车辆驶离,对于拒不驶离或者在设有禁停严管标志、标线的路段违规停车的依法处罚;对不礼让行人、逆行等违法行为依法使用电子监控取证和处罚。三是整治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加大处罚力度,并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清理,及时制止各种乱停车占道的行为。
六、针对“提升交通安全意识”的建议
我区着力提升校园交通安全意识,持续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一是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小学安全教育课程,通过案例讲解、情景模拟、动画视频等形式,教授学生交通规则、过马路技巧等知识,切实增强学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强化家校联动引导。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群等渠道,推送交通安全知识与温馨提示,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倡导家长采用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等绿色方式接送孩子,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格局。三是营造社会宣传氛围。在校园周边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利用社区宣传栏、公交站台等阵地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形成“人人关注校园交通安全”的社会氛围。
七、针对“实施微改造、精提升工程,优化交通硬件设施”的建议
我区着力实施微改造、精提升工程,持续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硬件设施。一是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部门对市中区中小学、大型医院周边道路开展全覆盖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工作,制定“一点一策”改善方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二是保障行人路权。通过优化路边停车位、清理占道设施等方式,尽可能拓宽人行道,确保连续、畅通、无障碍,为学生和市民步行出行提供安全便利条件。三是设置规范化临时停靠区。上下学高峰期允许车辆单排靠边临时停靠,对双排停靠车辆及非上下学期间停靠车辆依法进行处罚,有效规范接送车辆停放秩序。四是优化交通组织与信号配时。调研校园周边人流车流情况,针对上下学、上下班高峰时段,合理优化行人过街信号灯配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校园周边交通拥堵。
八、针对“推行人性化、智慧化交通设施”的建议
我区着力推行人性化、智慧化交通设施,持续提升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服务水平。一是推广特色斑马线。在重点学校、医院周边人行横道,试点推广铺设“彩虹斑马线”“爱心斑马线”等彩色立体斑马线,提升警示度和辨识度,引导车辆主动减速礼让。二是设置安全等候岛。在具备条件的道路设置“安全等候岛”,保障行人二次过街安全,有效降低过街风险。三是完善交通标志和智能设施。增设完善学校、医院区域警告标志、限速标志、禁止鸣笛标志,目前已在区人民医院东侧、十五中西校南侧等位置设置礼让行人抓拍,提醒车辆文明驾驶。
九、针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我区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凝聚校园周边交通治理合力。一是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教育、公安分别牵头负责抓好校园内部和校车安全治理、校园周边安全治理。统筹做好校园周边风险隐患的梳理推送、督促办理和汇总调度等工作。二是落实“护学岗”职责。合理调配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投入,在中小学及幼儿园设置护校岗,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进行疏导,保障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畅通。三是加强宣传与教育引导。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课程,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倡导绿色就医出行;加强文明出行、规范停车的公益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