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6-01665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6年09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9月09日
- 标 题:解读:关于公布2025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 效力状态: 有效
解读:关于公布2025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决定以县(市、区)为主体,自2020年起,在全省启动“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今年为第七年开展。
二、起草过程
市中区2025年度“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按照省工信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6〕59号)、市工信局等9部门《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枣工信字〔2026〕17号)和《关于印发市中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中政办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2025年统计部门年报名单中的24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参评(其中3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年度新升规企业、初创期企业等需采集数据但不参与评级,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211家企业参与评级)。企业数据采集工作由区工信局总牵头,人社、自然资源、统计、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各镇(街)提供基础数据,并由发改、科技、工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综合加减分数据。同时进行企业核实工作,企业可对数据提出异议,并提交情况说明,由区工信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调整。企业对数据无异议后,区工信局统一汇总上传至省评价系统,由系统根据数据计算各企业得分,进行分类评价并得出最终结果。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为2025年度市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共分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四类,其中A类20%,B类30%,C类45%,D类5%,共评出A类企业43家,B类企业64家,C类企业93家,D类企业11家,符合省、市文件要求。
政策解读机构: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25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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