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6-0055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3月26日
- 标 题:中共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效力状态: 有效
中共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5日至7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四个方面、15个大项、29条具体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有四个方面、15个大项、29条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整改工作,关键看行动,最终看成效。此次巡察工作,是对区检察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一次系统性“政治体检”。能不能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这是一个单位和个人是否“讲政治”的最具体体现。自区委巡察组向区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党组亲自抓、抓到底,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整改不走样、不走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准确把握巡察定位,将整改落实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加强自身建设、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工作思路、提升发展水平的重要动力,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认真对待、逐项分析、深入研究、狠抓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的忠诚。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以及我院实际,制定了《中共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9项制度,确定“时间表”、绘制“路线图”,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是强化统筹督导,确保整改实效。问题整改期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推进会3次,听取各部门整改进度情况汇报、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同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涉及全院、部门和个人的整改任务实行挂账销号,形成全院上下合力抓整改的良好氛围。
四是着眼标本兼治,提升整改成效。根据区委巡察组问题整改工作要求,院党组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严格自查自纠,严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剖析思想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区委巡察组共反馈具体问题29个,区检察院党组将巡察反馈问题梳理分解整改任务75个,已整改完成75个,对于已整改完成的任务将长期坚持。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检察履职有差距”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第一议题”作为必学内容列入每次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议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学习计划性,目前,“第一议题”制度已在党组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实现了“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执行,确保每个学习任务按期完成。机关党委统筹抓紧抓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夯实党建基层基础。三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研讨活动,提升学习效果。开展领导班子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活动,截至目前,领导班子成员均已在所在党支部完成讲一次党课。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主动谋划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新时代检察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把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列入今年10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程和检察委员会核心学习内容,切实增强主动谋划意识,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新时代检察工作及深化检察改革任务落实工作,坚决履行督导职责,及时调度督促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及时跟进区委“工业强区、产业兴区、城建立区”战略等工作部署,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修改完善《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协作职责、信息共享、联合调研、共同普法等方面的具体流程与要求,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建由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检察官构成的法律宣讲团队,根据企业行业属性、经营规模制定“订单式”服务清单。深入枣庄艾邦斯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宣讲,邀请新华保险公司、鲁南投资集团城建开发公司等十余家企业人员走进检察机关,围绕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优化方向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诉求和问题。开展涉企案件公开听证,对涉企不起诉等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工商联代表、相关领域企业代表参加听证,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选取涉企典型案件,邀请企业代表观摩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庭审活动,引导企业人员“以案为鉴”,强化依法经营意识。三是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立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渠道接收的涉企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实行专人负责、专簿登记、专项台账管理。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效率和响应速度。四是建立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分析研判,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枣庄市澳美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太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开展走访,针对收集到的企业关键岗位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款拖欠等实际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3个,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转交有关部门解决。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对公安机关监督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长期“挂案”专项监督。与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召开两次挂案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对2021年以来挂案案件逐一核对,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清理措施,实行清单式审查。目前,对公安机关既不移送审查起诉也不撤销的案件进行了逐一排查,开展了刑事案件全流程监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在高检院提出“一取消、三不再”背景下,全国全省法律监督数据均呈大面积下滑趋势,在此情况下,我院在省院重点通报的刑事诉讼监督数据中,监督立案、纠正漏诉等办案质效显著提升,主要刑事诉讼监督数据在全市各区市院位于前列。截至目前,共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16件,纠正公安机关漏捕2人、漏诉28人,监督侦查活动违法62件,监督效果明显。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对法院监督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抗诉线索来源,重点从认罪认罚反悔后上诉案件和法院对不符合缓刑条件适用缓刑案件中发现抗诉线索,找准抗诉点,提高抗诉案件质量。截至目前,共提出抗诉2件,其中1件已发回重审,监督效果凸显。二是加大对法院类案监督力度,综合运用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进行监督,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件,监督质效得到提升。三是严格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 主动与法院审委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掌握议题安排。对于可以列席的检委会案件,做到应列席尽列席,形成梯队化列席工作格局。截至目前,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5次,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问题。
(1)针对“民事检察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补强民事检察薄弱环节。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中,建立“程序监督+实体监督”双轨工作机制,加大对超标的执行、违规查扣冻结、违法终结本次执行等深层次问题监督,民事检察监督向纵深发展。与市中区法院召开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双方建立了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了线索移送机制,实现了监督资源的高效整合。今年以来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0件,其中涉及法院违法终结本次执行深层次监督案件10件,涉及违法查扣冻监督案件1件,深层次监督案件占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5%,较往年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二是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办案力度。加强对老幼妇残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对申请支持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支持起诉。今年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8件,其中帮助1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共计369888元。三是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质效。组织开展听庭评议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庭审活动进行全流程监督,通过“抗诉+听庭+评议”的闭环模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实现了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行政检察深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与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联系沟通“府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事宜,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编办商议后认为,根据鲁编【2025】10号《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要求对议事协调机构的成立及成员设置从严控制,并建议工作领导小组暂不设立,相关府检联动工作可正常开展。对此,我院积极开展府检联动工作,多次和政府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与区司法局、民政局、教体局等十部门召开联席会,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区医保局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医疗保障协作机制。加大对行政非诉执行违法行为的监督,健全行政检察监督协调机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纠正其超期作出行政处罚和不规范送达的问题,“行政检察+行政执法”联动互促的工作局面已然成形。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针对“公益诉讼覆盖面拓展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线索摸排机制。积极构建“多元联动”线索收集网络,拓宽案件来源,建立新兴领域案件线索台账,实行动态更新、闭环管理。对内,加强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的线索移送,从案件办理中挖掘公益诉讼线索;对外,加强与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协助配合,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诉讼志愿者作用,利用志愿者多类别的知识背景和专业体系更好的挖掘案件线索。二是强化新兴领域业务案件办理。积极扩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目前已在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办理了2件电信网络诈骗领域案件,在全省尚属首次。个人信息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也办理了相关案件,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突破。三是进一步提升新兴业务领域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新兴业务领域的学习培训,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文物保护、妇女权益保护等新兴领域知识,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推动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多元化。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关于“落实高质效办案要求有差距”问题。
(1)针对“部分案件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办案标准和流程。同区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关于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意见》,通过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别派驻速裁审判团队、简案办案组等方式,搭建公检法司“一站式”简案快办工作平台。制定《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取证指引》、《危险驾驶类表格化审查报告》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刑拘直诉机制实施办法》,为此类案件快速办理提供制度保障,提高交通类犯罪案件办案质效。二是强化案件质量问题整改。对巡察中发现的案件质量不高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剖析办案中的不规范等典型问题。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案件的审核力度,着力解决不规范问题,提高办案质效。三是开展法律文书规范化培训。加强办案人员在法律程序、案件内容分析、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法律文书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无漏字、错字、缺项等问题。四是强化案件业务管理监督作用。加强流程动态监控,重点监控办案期限、程序合规性及关键节点操作,发现瑕疵或违规情形,督促承办人整改,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严格案卡信息核查,确保案卡信息填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后续的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数据分析决策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基础。建立案卡填录质量月通报制度,通过连续的集中核查与通报督促,案卡填录问题数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问题数同比下降约47%,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和警示作用。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部门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流程,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贯穿整个诉讼程序,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二是加强检法衔接,统一诉判尺度,对已诉认罪认罚案件中的精准量刑建议注意听取法院意见,对适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效提高了量刑建议精准性。2025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77人,认罪认罚适用占比90.63%,提出量刑建议36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63人,法院采纳349人,占比96.14%,适用占比和采纳率不低于全市平均值。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6.关于“检察建议法治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检察建议书应用范围泛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规范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和制发程序,严禁随意制发检察建议,不得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建议公安机关撤案,新制发的检察建议由案件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切实防止以检察建议书形式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代替作出不起诉决定等问题发生。二是建立检察建议工作台账, 对制发流程不规范、说理不充分、适用情形不当的,及时预警并督促纠正,防止滥用。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督促整改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作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进行全流程跟踪,确保程序规范。二是建立检察建议整改评估机制,检委会每季度对制发的检察建议落实效果进行评估、每年对全年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整改未达标的不得结案,切实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确保检察建议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共制发检察建议书11份,回复11份,各业务部门对本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书均进行了跟进评估整改,制发的检察建议都得到按期回复,并取得实际整改成效。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针对“参与社会治理成效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分析。针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犯罪频发的现状,开展类案分析研判,撰写《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犯罪案件分析报告》,有力助推了类案社会治理。探索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预防与分级矫治》理论文章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人民检察》刊发。二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升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成效。在高检院提出“一取消、三不再”背景下,强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的质效,建立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台账,深化检察建议向人大常委会备案机制,强化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统筹管理,保持每年度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数量规模和质量规模平稳向好。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取得实效。二是重新修订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则及意识形态联席会制度,根据现有分工,调整了我院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目标。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年底前,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剖析材料的班子成员将进行谈话提醒和督促整改。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方面
8.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安排,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2025年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确保层层传导压力、责任环环相扣。深入推进清廉检察机关建设,开展“光影映廉、读书思廉”活动,在省院组织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清廉文化创作大赛中,我院3个作品--《永远跟党走》获摄影类二等奖、《清廉楹联》获书法类三等奖、《清流深处》获文学类优秀奖。三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将廉政风险排查与检察业务深度结合,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个性化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避免雷同,做到防患于未然。妥善保管廉政风险排查材料,保障材料的完整性。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检务督察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执法督查常态化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专项执法督察的职能作用,开展2025年上半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暨与薛城区院案件互查活动,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深入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自查自纠活动,对自查中发现的随机分案和指定分案台账记录不够具体、部分流程监控预警信息的口头提醒未完全记录在案等问题,督促相关部室和人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开展检察信访工作专项督察,对12309热线是否接通、接访大厅服务是否规范、最高检巡视移交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察,着力提高信访工作质效。积极开展重大案件司法责任追究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工作,上传案件质量评查等各类数据,提高检务督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针对“警示教育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治。深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干警赴市中区廉政教育馆接受警示教育,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各支部书记作专题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专题研讨,切实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严作风、守底线。二是将身边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纳入民主生活会研讨内容和主题党日活动研讨内容,深刻剖析反思,以“身边人”、“身边事”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提升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9.关于“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彻底”问题。
(1)针对“案件评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评查制度体系。组织学习《山东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职权规定》,进一步明确检察官权责,梳理检察官权责边界。制定《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评查标准、细化了评查流程、强化评查结果的运用与责任追究,为提升评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刚性约束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创新开展交叉互评。 为打破“体内循环”,主动与薛城区院协作,聚焦“不起诉案件”这一关键案件类型,组织开展专项交叉评查。通过“跳出自身看自身”的方式,借助外部视角,更深入、更客观地发现和剖析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隐患,旨在将个案评查的成效转化为提升整体办案质量的动力,坚决杜绝评查工作“走过场”。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考核、司法责任认定等相衔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人,依据规定落实相关惩戒或督促改进措施,倒逼办案质量提升。三是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各业务部门分别组织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开展案例研讨,推进听庭评议活动,加强办案人员在法律程序、案件内容分析、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对规范性制作法律文书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法律文书质量的审核把关,提升专业化水平。召开案管工作推进会,对文书制作、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定期通报,法律文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四是规范办案流程。对司法救助案件逐项审查案件受理条件,建立文书质量交叉审核机制和救助案件“双审制”,对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从根本上杜绝瑕疵案件发生。强化司法救助案件审核复盘,每季度末由部门负责人牵头,对当季度所办理案件进行全流程复盘,确保案件质量分级把控、全流程责任明确。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业务部门围绕案卡规范化填录、填录易错点以及司法办案规范化等问题,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实行“台账+通报”双轨制,同时明确案卡填录每周互查,确保案卡填录完整、准确、及时。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数据管理,建立“案卡信息每日核查”制度,专人筛查校准,确保问题当日整改。实行“数据质量定期通报”制度,每十天通报各部门填录情况并报送分管领导。目前,案卡填录准确性与规范性已显著提升。为各项业务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和质量评估提供了更为坚实可靠的基础保障。三是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汇报审批手续,坚决避免以口头形式汇报代替线上线下审核的情况发生。检察业务管理部门及时监督审批程序不规范等情况,并规范入卷存档。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0.关于“检察司法为民不深入”问题。
(1)针对“开展司法救助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拓宽救助主体,扩大救助线索收集,以刑事案件救助为主体,适当对符合条件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开展救助。制作司法救助政策告知文书,对发现的救助线索及时书面送达告知书,并规范归档。二是积极打造司法救助共同体,已与司法局等十部门签订救助协作文件,加强线索收集和社会救助的衔接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及时开展调查工作,规范系统录入,争取让申请人及时获得救助。三是对办案周期较长的问题,召开研讨会逐案反向审视,将办案时效纳入下一步办案流程监督重点,提升办案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融入学校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学习《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着力提升未检人员综合履职能力。在办理案件中,重点排查涉案未成年人是否存在失学、辍学或隐性辍学迹象。建立未成年人辍学信息季度通报制度,第三季度已向区教体局通报3名涉罪未成年人辍学信息,并积极协助区教体局做好后续帮扶工作。二是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文化路小学等中小学校师生来院参观,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检察机关工作职能,增强守法意识。强化犯罪预防,7名法治副校长到逸夫小学、渴口中心学校、逸夫小学等中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1.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1)针对“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情况,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加强原始凭证多层审核把关机制,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对缺少出差审批单和支出未附合同、采购明细、人员名单等附件问题进行查找整改,并及时补充完善,确保凭证质量符合要求。二是对差旅费不规范问题,巡察发现后,立即通知经办人整改完毕,并对涉及相关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和提醒教育。三是对经办人未签字问题进行整改,已通知经办人进行补充签字,完善了相关手续,同时对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深度学习,确保财务支出报销规范。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公务卡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公务卡使用流程传达到各部门,明确公务消费公务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同时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落实。二是建立公务支出台账,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进行核实,查明原因并督促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内部通报,认真整改到位,防微杜渐。三是使用公务卡支付,财务必须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比对消费记录,严格审核流程,按照规定执行公务卡的使用。
下步计划: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1)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课教育。院领导及各支部书记均已按要求完成年度至少讲1次党课,各支部季度党课教育也已完成。今年以来,各支部无漏开支委会的情况。二是强化督促整改,机关党委按月核查“灯塔-党建在线”系统上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党务工作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及时开展党务工作规范化指导,已将《党支部工作条例》、《组织生活会操作规程》等制度文件发至各支部要求党务干部进行学习。二是机关党委专门要求各支部对学习记录、会议材料、活动影像等资料实行“一事一档、分类归集”。三是机关党委于2025年12月组织开展党建资料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限期补缺补漏,确保资料完整、规范。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针对“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落实“青蓝计划”,开设“青蓝学堂”,积极组织3名青年员额检察官参加2025年山东检察官逐级遴选。开展“季度之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前三季度,共14人次获得“季度之星”称号。举办从检30周年“检察荣誉章”暨“两讲两比”季度之星颁奖仪式,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全体干警对标先进、奋勇争先,大力调动广大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二是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逐步优化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龄、学历结构,把真正优秀、过硬的年轻干部选出来、用起来,通过干部调整、职级晋升,逐步优化检察队伍年龄、专业结构,激发整体活力。二是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犯罪等领域专家型人才培养力度,缓解业务骨干断层问题 。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侦查人才库,2名干警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和“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一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精品案例,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办案经验入选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人员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上下班、请销假、值班等工作制度,加强对考勤、值班、重大事项落实等工作的提醒督查,开展检务督察8次,着力推动机关作风不断好转。二是坚持党组成员带班督察制度,对考勤、禁酒、值班、车辆使用、厉行节约等情况进行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及时通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等制度规定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罚。三是严格执行招聘临时人员流程规定,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续聘工作,已于12月份完成对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期三年的续聘。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4.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修改印发党组议事规则,对于上党组会议题事项,加强与分管领导汇报沟通,及时确定上会议题,完善提请流程,确保“应上会尽上会”。研究重大事项时,每名同志均需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看法,确保所有重大事项均按规定集体决策,杜绝“形式化”。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市院党组印发的《重大事项报告清单》,进一步明确报告范围和方式。目前,以季度为期限完成相应“三重一大”事项填报,大额资金使用均经党组研究并报送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监察组审核备案。三是强化决策执行监督。明确专人负责“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跟踪督办,及时向党组汇报执行情况,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位。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察整改不充分,整改成效不明显”方面
15.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最高检“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健全数据的汇总、管理、报送机制,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三个规定”填报人员范围,积极向市院请示汇报“三个规定”填报人员范围,根据市院要求,公益岗等人员暂不纳入填报人员范围。二是院领导带头记录报告事项,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体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打消思想顾虑,自觉履行记录报告职责。三是加大督察力度,每月坚持对未填报或填报不规范的及时给予提醒,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督促及时规范填报,确保应填尽填。
下步计划: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今后巩固整改工作成果打算
在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工作过程中,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问题整改工作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1.部分干警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长期性认识还不深刻,存在“过关”思想,缺乏持续整改的动力和自觉性;2.整改措施落实过程中,部分措施执行力度不够,部分措施需长期坚持;3.部分制度机制的执行配套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刚性”问责措施,执行长效难以长期保持。
针对上述问题,院党组将以问题为导向,迎难而上,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有力措施,慎终如始不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整改职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推动检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促工作、以工作检验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效的检察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32-3012159;电子邮箱:szqjcy3012115@163.com。
中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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