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2337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5年10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0月16日
- 标 题:2025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3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的建议)
- 效力状态: 有效
2025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03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的建议)
尊敬的孔冉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区公务用车工作的支持。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3条,其中涉及我区3条,已采纳落实(解决)3条,落实率100%。作为会办单位,现就涉及我区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针对聚焦监督管理,把好服务“方向盘”的建议。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2022年5月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了6家定点租赁企业,在过去的三年中,定期到定点租赁企业现场督导检查,主要针对定点租赁企业所属车辆的安全性、驾驶员培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及日常租赁业务记录进行检查,积极宣讲安全出行、廉洁履约的重要性,目前未发现定点租赁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出现违规违约现象。
二、针对关注审批流程,筑牢程序“防火墙”的建议。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2022年5月13日下发《关于2022—2025年度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租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租赁社会化车辆进行公务活动,所有租车业务按照“一事一租一结”的流程进行,并通过全区公务用车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管理,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三、针对立足信息审核,用好标准“总开关”的建议。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2022年3月16日下发《关于启用区级公务用车平台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单位内部用车、集中平台用车、定点加油业务、定点保险业务、定点维修业务和定点租赁业务时均需要通过公务用车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审核(审批)、用车(接受定点服务内容)、回车回执(定点服务费用及结果)的录入,公车管理股每月定期通过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巡查上述业务的录入情况和费用情况,对录入不及时、不完整、费用不合理的,通报相关单位或企业限期整改。目前,我区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系统使用率已达100%。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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