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5-00929
- 主题分类:会议文件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01日
- 标 题:会议文件: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学法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会议文件: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学法计划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
学法计划
市中政办发〔2025〕4号
一、总体安排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学习法律法规采取会议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二)第二季度(责任单位:枣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山东省开发区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三)第三季度(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市中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四)第四季度(责任部门:市中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专题学法
根据2025年度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需要,择机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治专题讲座,上半年、下半年各举办一次。
四、相关要求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法治专题讲座可在学法内容中酌情安排,也可另行选择学法专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区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其他全区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