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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5-00794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0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02日
  • 标  题:负责同志解读:《市中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规程》媒体访谈
  • 效力状态:有效

负责同志解读:《市中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规程》媒体访谈

近日,枣庄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秦昭鹏接受市中区融媒记者专题采访,就《市中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规程》的出台背景、必要性和可行性、起草过程、核心内容、创新亮点等内容进行重点解读。

记者:秦局长您好,首先想问问,此次市中区重新制定《规程》,主要是基于哪些背景呢?

秦昭鹏:这次修订主要有三方面关键考量。一是旧规程到了更新节点,2017年区房产管理局和财政局联合发的《规程》(市中房字〔2017〕5号)已经用了7年,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这类文件有效期是5年,超期就得更新,才能符合规范要求。二是上位政策有新变化,2020年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有省住建厅、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鲁建物字〔2020〕7号),对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等核心环节都有新规定,旧规程必须跟新政策做好衔接。三是咱们区里的实际需求很迫切,市中区是老城区,不少小区维修资金缴纳滞后、存量少,但电梯、消防设施这些共用部位和设施慢慢老化,维修需求和频率越来越高,急需明确资金缴补规则、把使用流程细化好,解决大家的“急难愁盼”。

记者:从实际工作角度看,制定这份《规程》,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体现在哪里呢?

秦昭鹏:必要性主要落在“管理提效”和“权益保障”这两点上。“管理提效”就是把资金从交存到使用的全流程规范起来,确保共用部位、设施该修的时候能及时修、正常转,避免出现“需要修却没钱”“有钱但不知道怎么用”的尴尬情况;“权益保障”则是把资金所有者的权益边界划清楚,让业主们交的钱都用在实处,心里踏实。

可行性关键在于“把职责捋顺了”:住建部门会和财政部门一起负责备案、指导、监督;镇(街道)主要抓催缴、续交、补交,还有使用审核;社区居委会(村)会分情况做事,对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做好指导工作;对没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就代行相关职责。这样形成“分层负责、协同联动”的机制,推进起来就顺畅多了。

记者:很多市民好奇,《规程》从想法到落地,起草过程是怎样的?能不能跟大家说说?

秦昭鹏:整个起草过程围绕 “合法、科学、实用”这三个原则,分了四个阶段推进。第一是启动阶段,在2024年4月,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由区住建局牵头,组建了起草组和专家组,把分工、时间表、路线图都明确下来。第二是研究准备阶段,2024年5月,我们组织业务骨干开展专题研究,还征求了专家和相关单位的意见,把《规程》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梳理清楚。第三是草案起草阶段,2024年6月,我们开了4次部门座谈会,联合镇、街、财政、民政等部门,还有专家组一起研讨内容和表述,最后形成了《规程(建议稿)》。第四是征求意见阶段,从2024年7月到12月,7—8月我们先书面征求意见,还实地走访沟通,形成《规程(征求意见稿)》;9月初又开座谈会再次征求意见;12月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向大家征求意见,吸收了不少好建议,最终形成了现在的版本。

记者:这应该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了——《规程》的核心内容具体有哪些?主要规范了哪些方面呢?

秦昭鹏:《规程》总共分5个部分,把资金从交存到使用、监管的全流程都覆盖到了。第一部分是“交存范围与用途”,明确了哪些人要交:住宅物业业主,还有小区内的非住宅、小区外和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业主,都需要交存;资金用在哪:主要用于电梯、消防设施等业主共有附属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第二部分是“维修资金交存”,商品住宅业主得在办理住宅交付手续前,一次性足额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第三部分是“使用流程”,分了三类情况:“计划使用流程”针对可预见的维修;“一般使用程序” 针对临时需要修的情况;“应急维修使用程序”专门应对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要求快速处置,不耽误事。第四部分是“不予列支”,把不能从维修资金里支出的费用明确列出来,划清使用“红线”,避免滥用。第五部分是“日常监管”,明确住建部门是主管部门,会和财政部门一起负责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

记者:我们了解到,好的政策往往有创新亮点,想问问秦局长,《规程》在内容上有哪些创新点,能给大家带来新的保障或便利吗?

秦昭鹏:《规程》在制定过程中,确实结合咱们区的实际情况,做了两方面的创新。一方面是“应急维修‘提速+兜底’双保障”,针对电梯故障、消防设施失效这些危及业主安全的紧急情况,不仅明确了应急维修流程要 “快”—— 简化审批环节,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社区快速响应,确保24小时内启动处置;还加了“兜底” 条款,对维修资金存量不足的小区,允许先从区里的维修资金应急储备池垫付,后续再由业主按规定补交,避免因为“没钱” 耽误紧急维修,保障大家的居住安全。另一方面是“业委会与社区‘协同补位’机制”,考虑到有些小区没成立业委会,或者业委会暂时无法履职,明确社区居委会(村)可以直接代行业主表决、申请使用资金等职责,不用再等业委会成立,解决了“没人牵头做事” 的难题;同时要求社区对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做好指导,帮业委会规范流程,让业主的意愿能更顺畅地落地,既保障了业主权益,也让资金使用更高效。

记者:如果市民朋友看完解读,还有疑问想进一步咨询,后续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呢?

秦昭鹏:《规程》的解读机构是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家要是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监管还有不清楚的地方,随时可以拨打我们的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5986,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及时给大家解答,确保每一位业主都能清楚了解政策、用好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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