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5-0054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2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24日
  • 标  题:依法参加民兵组织  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 效力状态:有效

依法参加民兵组织  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广大公民朋友们:

为全面加强市中区民兵队伍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科学化、实战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民兵整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号召全区符合条件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一、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实现祖国统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和平建设时期,民兵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

参加民兵组织的人员在政治上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情况等。

(二)年龄条件

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具备履行民兵职责和义务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能力素质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具备相应条件、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18周岁以上女性公民和45周岁以上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三)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参加军事训练的身体素质。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经过军事训练人员、户籍在本地或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的人员。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以后,由区级军事机关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三、相关权益和保障 

(一)免费参加体检

基干民兵入队前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等项目的免费体检。

(二)发放参训执勤补助

是经军事机关批准参加军事训练、比武考核、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活动的基干民兵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参训执勤补助。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人员被编为基干民兵的,在参加上述活动期间既可领取参训执勤补助,同时原单位各项工资津贴照发。

(三)体验军旅生活

担负训练任务的基干民兵,每年根据需要集中组织实弹射击等军事训练,体验军旅生活。

(四)权益保障

基干民兵参加训练演习或执行任务前由负责组织的军事机关结合任务特点,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公民可到区人武部或所在镇(街道)人武部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望踊跃报名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市中民兵!


报名咨询电话:

区人武部    15866241776

齐村镇      13963216919

孟庄镇      13969466521

税郭镇      18963200623

西王庄镇    15163271009

永安镇      15589241111

光明路街道  13706328567

中心街街道  17863211077

文化路街道  15588299186

矿区街道    18606325528

垎塔埠街道  18266277111

龙山路街道  15966736662


市中区人民武装部

2025年2月24日


相关文章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