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3965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10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0月17日
- 标 题:区体育事业发展中负责同志解读:《市中区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振扩大体育消费若干措施》
- 效力状态:有效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负责同志解读:《市中区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振扩大体育消费若干措施》
一、我区体育产业现状
当前,我区已建有大型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已达6处,社会足球场地12处。已形成东有人民公园,西有枣庄全民健身中心(东湖公园)、文化健身广场,南有光明广场、聚艺谷全民健身中心,北有中兴国家矿山公园等具有体育特色,服务全民健身活动为目的大型城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各类民营体育健身场所遍布全区。通过统筹利用社会体育资源,采取结对共建等行之有效方式,基本解决基层体育场地不足和辖区单位体育资源尚未利用的矛盾,实现资源共享,区级“三个一”工程现已完成。
截至2024年10月,我区共有体育彩票销售网点109家,其中,专营店99家,兼营网点31家,今年以来,共增设体彩站点23处。2024年截至10月销售额为1.6亿元,同比增长12.19%,销量居五区一市第二位,我区体育产业发展稳中向好。
二、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山东消费提振年”,推动市中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恢复和扩大体育消费,加大优质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体育消费场景,夯实体育消费基础,不断释放体育消费潜力,优化体育消费结构,切实发挥体育产业在扩大内需、挖掘市场潜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中的综合作用。
三、起草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3〕8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振扩大体育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枣政办发〔2023〕15号)以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演艺赛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枣办发〔2024〕7号)。
四、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高质量赛事供给。通过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打造品牌体育赛事,发展职业赛事和业余联赛,以及推广健身休闲项目等方式,增加体育消费供给,培育体育消费人群。
二是赋能体育制造业。加强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支持纺织企业开发高科技含量的运动服装和装备,推动体育制造业集群发展。
三是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空间拓展行动,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盘活用好体育场馆资源,丰富体育消费载体。
四是做大做强市场主体。通过壮大骨干体育企业,发展中小微体育企业,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以及推进体育产业纳统工作等方式,激发体育消费活力。
五是推进融合发展。加强体旅融合、体卫融合、体教融合等跨界融合,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
六是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引导规范体育消费活动,深化体育“放管服”改革,加大财税支持,保障体育产业用地,以及搭建体育产业服务平台等措施,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
五、政策亮点
一是创新驱动。《若干措施》强调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性,提出支持纺织企业开发高科技含量的运动服装和装备,推动体育制造业集群发展。
二是融合发展。通过跨界融合,如体旅融合、体卫融合等,打造体育消费新业态,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三是政策扶持。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加大财税支持、保障体育产业用地等,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强化监管。在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同时,提出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为体育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政策解读机构:市中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解 读 人:狄崇伟(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政策咨询电话:0632-320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