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3268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10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0月22日
- 标 题:2024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3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老年助餐服务发展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3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老年助餐服务发展的建议)
雷冬、徐莹、汲春锋、郑娜、渠向东、岳宗玲委员:
您们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快老年助餐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养老工作的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4条,已采纳落实(解决)4条,落实率100%。
一、关于加快老年助餐服务发展
(一)针对“优化城乡助餐服务布局”的建议
长者食堂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市中区政府把建设爱心长者食堂作为重要的惠民实事全力推进。为做好长者食堂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构建完善覆盖城乡的助餐服务网络,市中区民政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逐步规范长者食堂建设工作。
1.因人施策,分类提供服务。区民政部门、各镇街、社区,针对社区老年人收入状况和养老需求实地开展调研,特别是低保户、分散特困供养户、孤寡老年人的养老意愿进行调查登记,进一步摸清老人数量和用餐意愿习惯,列出需求清单,根据需求量身定制,充分做好长者食堂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2.因势利导,激发内生动力。根据各镇街、社区客观实际情况,选择积极性高、老龄化率高、独居老年人多的街道乡镇或村居,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逐步推开。
3.因地制宜,整合设施资源。积极总结我区矿区街道北西郊社区、孟庄镇焦庄村等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经验,鼓励各镇街、社区整合盘活原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存量资源,进行建筑、消防和适老化改造后投入使用。如颐源医养服务中心积极探索矿区街道北西郊社区、孟庄镇焦庄村长者食堂采取“中央厨房+助餐点”的方式,实行集中制餐、分散配送,推动供餐服务由中心向周边辐射,让更多老年人受益。
(二)针对“健全政府市场相结合的投入机制”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我区聚焦社区爱心食堂“办得起”“办得久”“办得好”的原则,强化综合施策,推进长者食堂可持续发展。
1.实行“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运营模式。由各镇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或镇、村闲置房屋做好长者食堂的选址,免费提供给运营机构使用,如北西郊社区长者食堂依托矿区街道北西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长者食堂,可同时容纳70人同时就餐。
2.积极鼓励倡导社会资源参与开办爱心长者食堂,并给予相应补贴和支持。2022年12月30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快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枣政办字〔2022〕58号),市中区2023年3月31日印发《市中区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市中政办字〔2023〕4号),实施方案包含爱心食堂的建设标准、扶持政策、服务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爱心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及爱心食堂备案申请等方面内容,积极鼓励社区爱心食堂建设,对符合《市中区爱心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的社区爱心食堂,经所在镇街同意,可向区民政局申请,经评估通过,在区民政局予以备案,符合文件相关要求可申请建设和运营补助。
(三)针对“抓好爱心食堂长期稳定经营为确保长者食堂“办得好”“办得起”“办得久”,市中区,形成了多种长者食堂运营模式”的建议
1.“餐饮企业+长者食堂”模式。由各镇街依托资质健全运营规范的社会餐饮企业,以企业让利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且设立长者助餐区,配备适老化设施,增设与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的菜品。如龙山路街道道南社区长者食堂实行双监管制度,餐饮公司负责出餐和日常运营。由社区对餐品的质量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管。食堂对道南社区居民实行优惠价格供应,普遍比市面相同品质菜品的价格低20%,对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特困群体在原本优惠的基础上再打折,备有5元6元套餐(一荤一素外加主食)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确保特殊群体能吃饱、吃好。食堂实行信用积分抵扣餐费制度,社区居民可以参加公益活动积累积分然后根据比例抵扣用餐费用。
2.“养老服务站+长者食堂”运营模式。各塔埠街道杨河社区利用已建成的杨河社区养老服务站开设长者食堂,由社区5名城乡公益岗人员负责食材选购加工、菜品设计和销售等日常管理运营,开展帮厨、送餐等力所能及的劳动。由杨河社区对食材卫生、菜品定价、食堂盈亏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减少员工成本支出,在确保营养、健康、安全的前提下,让居民享受到更多经济实惠,形成为民服务有效合力。
(四)针对“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助餐服务质量爱心监管,根据《枣庄市加快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枣庄市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市中区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通知,各长者食堂严格落实文件精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各爱心长者食堂应保障老年人用餐安全。每周制定食谱,食谱要提前向老年人公开。
2.爱心长者食堂上墙公示重要信息。长者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开放时间、服务范围、餐品价格、举报电话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等信息应当上墙公示。
3.每年对运营满一年的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开展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人员配备、运营成效、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和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当年未通过年度评估的予以警告,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撤销备案信息及统一标识,不再享受运营补贴,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运营资格。
4.切实加强长者食堂日常业务监管。我区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指导爱心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我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大爱心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频次,确保老年人吃上“放心餐”。
二、关于加快枣庄市社区食堂建设的建议
(一)针对“在老人较多的街道选址建设专业化社区食堂”的建议
为做好长者食堂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我区民政部门、各镇街、社区联合针对社区老年人收入状况和养老需求实地开展调研,积极推进长者食堂建设。
1.问需问计于民,稳妥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建设。我区根据各镇街、社区客观实际情况,通过对老年人收入状况和养老需求情况开展调研,选择积极性高、老龄化率高、独居老年人多的街道乡镇或村居,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逐步推进长者食堂建设工作。
2.加强长者食堂运营管理。根据《枣庄市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要求,全区各长者食堂根据老人用餐特点和时令季节变化,提供适合老年人营养需求的配餐,做到荤素搭配、营养均衡,每周应制定食谱,并提前向老年人公开。
3.建立满意度问卷调查机制。根据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要求各长者食堂建立满意度问卷调查机制,从用餐环境满意度、菜品荤素搭配满意度、菜品口味满意度、服务人员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测评,根据测评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二)针对“规范化管理,推进长者食堂服务体系构建”的建议
为确保长者食堂可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规范化管理,根据《枣庄市加快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市中区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明确各方职责,夯实工作责任。一是区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指导爱心助餐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大爱心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频次。三是各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区域统筹、选址和规划建设,切实加强日常业务监管。四是由民政局牵头,联合政府督查室、审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等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密切跟踪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全面推进长者食堂服务体系构建。
(三)针对“给予扶持政策,激励专业化企业参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建议
根据《枣庄市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市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一是对符合条件的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爱心食堂每处补助2万元;爱心助餐点每处补助1万元。对运营满一年、符合条件的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市级财政根据70岁以上老年人年度午餐就餐人次给予1万~3万元运营补助。二是鼓励引导专业化企业、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人士等多渠道第三方积极参与爱心长者食堂建设运营,助力爱心长者食堂长效运营。
三、关于加强爱心助老食堂监管的建议
(一)针对“加强规范化监管”的建议
2022年12月30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快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枣政办字〔2022〕58号),市中区民政局2023年3月31日印发《市中区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市中政办字〔2023〕4号),实施方案包含爱心食堂的建设标准、扶持政策、服务质量评估、保障措施、财务管理、公开公示、爱心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及爱心食堂备案申请等方面内容,积极鼓励社区爱心食堂建设,强化爱心长者食堂规范性监管。对符合《市中区爱心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的社区爱心食堂,经所在镇街同意,可向区民政局申请,经评估通过,在区民政局予以备案。
(二)针对“加强日常性监管”的建议
根据《枣庄市加快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枣庄市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市中区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爱心长者食堂进行常态化监管。一是根据文件要求各长者食堂参与爱心助餐使用助餐服务系统,实现统计、结算和管理等服务信息化,各爱心长者食堂均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食堂运营情况实时监管。二是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爱心长者食堂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老年人吃上“放心餐”。
(三)针对“加强安全性监管”的建议
为进一步强化长者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区各长者食堂均建立满意度调查问卷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设施使用管理等制度,严格做好食品留样、食材采购登记等工作,并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等“六公示”。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大爱心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频次,防范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四、关于引入中央厨房模式解决助餐配餐问题的建议
(一)针对“高度重视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长者食堂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2024年市中区政府把建设长者食堂作为重要的惠民实事全力推进。截至2024年7月,市中区共建成垎塔埠街道杨河社区、矿区街道北西郊社区、龙山路街道乐小柒社区等15处长者食堂,满足老年群体助餐配餐服务需求,不断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针对“精心培育养老助餐品牌服务商”的建议
我区积极鼓励专业餐饮服务商利用自身优势,参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市中区颐源医养服务中心通过“中央厨房+长者食堂+社区配送”的方式,在矿区街道北西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孟庄镇焦庄村长者食堂开展“中央厨房+长者食堂+社区配送”老年助餐配餐服务,不断完善服务运营机制,满足老年人助餐需求。
(三)针对“加强养老助餐服务制度建设”的建议
社区爱心食堂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确保长者食堂“办得好”“办得起”“办得久”,2022年12月30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快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枣政办字〔2022〕58号),市中区2023年3月31日印发《市中区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市中政办字〔2023〕4号),实施方案包含爱心食堂的建设标准、扶持政策、服务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爱心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及爱心食堂备案申请等方面内容,积极鼓励社区爱心食堂建设。市中区通过强化政府引导,制定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以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需求为重点,努力构建助餐服务网络,多措并举创造便捷化的助餐服务流程,拓展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监管机制。
(四)针对“探索建立多方合作的联动机制”的建议
我区强化综合施策,探索建立多方合作的联动机制,按照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经评估验收合格的爱心长者食堂给予补贴,长者食堂经营所需的水、电、暖、燃气执行居民价格。鼓励社会餐饮爱心企业通过冠名、定向慈善捐赠等方式参与爱心食堂的建设运营工作,并按照相应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各镇、街聚焦需求和实际形成不同运营模式。“社区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模式由各镇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社区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或镇、村闲置房屋做好长者食堂的选址,免费提供给运营机构使用,如矿区街道北西郊社区、孟庄镇焦庄村长者食堂等;“餐饮企业+长者食堂助餐服务点”模式由各镇街依托资质健全运营规范的社会餐饮企业,以企业让利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如龙山路街道道南社区、光明路街道远航社区等长者食堂,以企业让利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解决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
(五)针对“提升助餐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水平”的建议
根据《枣庄市加快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枣庄市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市中区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爱心长者食堂进行常态化监管。一是根据文件要求各长者食堂参与爱心助餐使用助餐服务系统,实现线上统计、结算和管理等服务信息化,如龙山路街道道南社区、垎塔埠街道杨河社区等长者食堂使用助餐服务系统、刷脸设备等智慧养老设备,得出更为科学的、为老年人设计的餐食搭配方案,满足老年人日常的营养需要。二是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爱心长者食堂开展线下督导检查,确保老年人吃上“放心餐”。
(六)针对“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
为确保全区各长者食堂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建立覆盖食品生产、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机制,印发了《枣庄市加快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枣庄市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市中区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通知,建立健全长者食堂安全监管制度,并要求全区各长者食堂严格落实。一是建立满意度调查问卷机制,完善各项长者食堂制度建设,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设施使用管理等制度,严格做好食品留样、食材采购登记等工作。二是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等“六公示”。三是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大爱心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频次,防范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四是每年对运营满一年的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开展评估。长者食堂评估内容包括人员配备、运营成效、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和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当年未通过年度评估的予以警告,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撤销备案信息及统一标识,不再享受运营补贴,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运营资格。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鼓励爱心长者食堂创新探索,以更加多元、有效的途径为食堂长效运行节支赋能,推动全区各食堂长效可持续运营。
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