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3257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10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0月22日
- 标 题:2024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2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设立鲁南战役纪念设施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2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设立鲁南战役纪念设施的建议)
尊敬的民革市委会:
您好!您提出的提案《关于设立鲁南战役纪念设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市中区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6条,其中涉及我单位6条,涉及会办单位6条。
一、针对“加强纪念场馆资料收集”的建议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积极开展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工作,依托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城烈士陵园打造牛角村红色文化展馆,该展馆收藏了极具历史珍藏价值的大量革命文物、文史书刊,特别是大量翔实的党史资料、回忆录手稿等。
二、针对“打造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议
依托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城烈士陵园,举办各项清明祭扫活动,开展鲁南战役胜利76周年纪念活动。2023年12月税郭镇牛角村被评选为第三批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
三、针对“再现军民鱼水情”的建议
税郭镇牛角村红色文化展馆,收藏了鲁南战役相关的珍贵历史图片、相关物品,展现了鲁南战役中的支前力量,再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支持。
四、针对“牢记初心使命”的建议
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安城革命烈士陵园位于税郭镇牛角村,老206国道路南,陵园坐南向北,占地4600平方米,建有纪念塔一座、碑亭两座,园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至今一些老党委,老干部,义务看护烈士陵园,村“两委”每年组织党员,群众志愿者清理园内杂草。每年的清明节和七.一都带领党员到陵园祭扫,接受党性和爱国主义教育。
五、针对“多渠道争取资金”的建议
我们将积极争取文物保护修缮专项资金,但是修缮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展陈。且每年的文物修缮保护项目计划,由上级文物主管部门进行统筹计划,资金由上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
六、针对“加强纪念场馆建设”的建议
因枣庄市烈士陵园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城烈士陵园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第十八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经核实,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工程方案要经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由具有文物修缮资质的专业机构经过正规审批程序进行施工。该纪念馆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未批先建、边报边建。
下步,我们将积极进行上报申请,积极争取省、市财政局和市文旅局的支持。同时全面、深入地挖掘鲁南战役相关资源,丰富史料和遗存数量,充实鲁南战役纪念馆办展资料,适时举办鲁南战役学术研讨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规划建设相关纪念设施,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红色旅游总体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多方争取国家和省级建设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的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
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