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1762
- 主题分类:议题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 标 题:议题解读:区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关于枣庄市市中区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方案(送审稿)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议题解读:区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关于枣庄市市中区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方案(送审稿)的解读
6月8日,市中区人民政府召开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听取《枣庄市市中区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汇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会议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主要内容:日前,区生态环境分局代为起草了《枣庄市市中区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中明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开展水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辖区河流突出水环境问题,消除水生态环境污染隐患,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力保障东沙河西大楼断面及西沙河苗庄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及以上。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重点关注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排查雨污管网、开展专项行动等工作,明确了20项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牵头领导、主要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其中,涉及推进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排查全区污水管网、开展官地河综合治理等工作的9项重点工程任务;涉及全面整治溢流直排点位、新增污水应急处理设施、提升雨水临时收纳能力等工作的4项应急管控措施需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现场核查。涉及涉水企业监管、落实“河长制”、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等工作的7项长效管理机制需长期坚持推进,确保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压实工作责任三项内容。特别指出对整改落实不到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通报、问责。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清严峻形势,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环保问题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要强化督导问效,严防污染问题反弹回潮,严厉打击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偷放、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并通过属地自查、交叉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及时进行“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得力、整改效果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