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1555
- 主题分类: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20日
- 标 题:2024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市中区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习法律法规采取会议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中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统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3.《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5.《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二)第二季度(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三)第三季度(责任单位:区城乡水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2.《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四)第四季度(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专题学法
根据2024年度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需要,择机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治专题讲座,上半年、下半年各举办一次。
四、相关要求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法治专题讲座可在学法内容中酌情安排,也可另行选择学法专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区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区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