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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724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02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2月27日
  • 标  题:市中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市中区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载体,加力提速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为建设工业强、产业兴、城乡美、群众富、发展质量高的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工作进展成效

(一)强化领导,统筹协调,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合力。一是坚持系统化部署。继续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后召开10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或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持续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全面性创建。印发《市中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区委主要领导分别于6月、12月高规格召开全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大会和推进会议,为示范创建工作拟制“路线图”。组建5个工作专班,建立9项工作机制,细分100项指标至全区42个责任部门,组织专题培训,通过6轮周密筛选、梳理、校对、审核,共向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平台上传1500余份材料,圆满完成第一阶段材料申报工作,并作为候选区被推荐至省委依法治省办。三是坚持广泛性宣传。9月中旬,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凝聚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联合区委宣传部先后开设《书记、局长谈创建、话法治》、“创建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在《市中司法》工作简报中新增“创建专班进展”栏目,截至目前,专栏刊发8期,工作简报刊发11期,切实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辨识度、影响力,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四是坚持精细化述法。高规格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召开述法会议,组建述法评议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环境监督员开展述法评议。将述法主体扩展至72个,覆盖全区11个镇(街)和47个区直部门(单位)、8个人民团体、6大企业。部署部门内部专题述法评议工作,实现“书面述法、专题会议述法双覆盖”,构建区、镇两级述法评议体系。

(二)依法决策,加强监督,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一是严格遵守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管理,制定《市中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印发《市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继续遴选16名律师组建区委、区政府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一年来,共审查各类文件、协议125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治路径。二是组建保障小组,规范开展合法性审查。成立区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小组,创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回流制度,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在11个镇(街)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创新“司前律后”工作法,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共审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5件、行政应诉案件2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持续保持100%。四是抓好常态督察,提升法治工作落实质效。严格落实《枣庄市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实施办法》,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组建督察组,对全区11个镇(街)及10个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集中开展了“深化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及‘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实地督察”活动,通报督察成绩,反馈问题清单,切实推进区、镇两级法治督察全覆盖。

(三)规范制度,科学规划,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持续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印发《市中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二版)》,公开涉及公安、民政、医疗保障等14个区直部门的242项证明事项,今年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1.7万余件次,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二是建立规范标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六条措施》等文件,在全省率先录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指引》纪录片,形成“教科书式”执法模板。创新开发“亲清e码”智慧监督平台,充分借助数字科技手段把监督探头延伸到执法现场,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三是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继续特邀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确定10个企业联系点,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打通行政执法监督“神经末梢”。落实首次“不罚、轻罚”清单。今年以来,累计办理不予处罚案件94件、免罚金额70.9万元,减轻处罚案件48件、减罚金额58.7万元。四是表彰先进企业,切实提升营商环境温度。高规格召开第一届企业家大会,隆重表彰34名企业家,拨付税后奖金410万元,并在荣耀广场为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升旗向企业家致敬。立足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常态化开展联系服务企业遍访活动,举办新办市场主体集成服务培训活动,切实解决企业的“烦心事”。

(四)转变作风,担当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推动干部作风新变化。出台《关于大抓落实狠抓落实的18条措施》,大力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探索“三比三亮”“双百评议”等有效形式,通过先进“亮绩”后进“亮丑”,以点带面促进政治生态优化、政府公信力提升,相关做法被新华社刊发报道。二是展现美德信用新风貌。高规格召开美德信用建设工作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市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市中区农村和社区美德信用积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新建美德信用一条街、主题长廊、主题广场30余处,深入推进法德共建。三是扩大政务服务新范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先后与27省102市开展跨省通办合作,打破属地化管理限制,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533项,切实压缩审批时限。四是打造“1+N”全域法治文化新阵地。提档升级占地约18000平方米的东湖“法治主题公园”,因地制宜打造吉品街依法诚信经营一条街以及占地约30000平方米檀光西民法典主题游园、西王庄谭家河依法治理主题游园、文檀依法行政主题游园、光明西青少年普法教育主题游园、文化路街道廉政教育主题游园等5个法治主题“口袋公园”,让法治意识融入大众生活。

(五)齐抓共管,普治并举,促进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凝聚行业治理合力。充分整合司法、法院、金融消费协会等力量,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探索创新“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分层递进”的金融纠纷化解新路径,畅通企业发展的金融“血脉”,成功调解金融消费纠纷案件550件,经验做法在全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观摩调研活动中被重点推介。二是推进全省首批“法治网格员”试点,开创末端治理新路径。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网格员”试点工作,选聘“法治网格员”42人,全部分配到基层司法所,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并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和日常管理制度,确保“法治网格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打通了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三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培养基层法治人才。以“八五”普法为抓手,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强化法治思维。大力开展乡村法治“领头雁”培养工程,累计培养法治带头人181名、法律明白人523名、学法用法示范户81户。四是完善公共法律供给,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单位备案”清零行动,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聘任47名律师和2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70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积极为基层党委、政府、村(社区)提供全面法律支持。

二、困难问题

(一)思想政治站位不够高,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仍需压紧压实。虽然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够做到亲自谋划、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但扑下身子抓落实、深入一线抓督导较少,落实法治责任多是开开会、整整材料,还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化、检查考核形式化等现象。比如,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个别责任部门职责界限认定不清、履职担当意识不足、提报材料质效不高,反映出有的干部对法治建设的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有欠缺,责任落实没有真正见实见效。

(二)法治人才储备不充足,基层依法治理整体水平尚待稳步提升。基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执法及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等工作繁多且重要,但是基层普遍存在法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比如,个别镇街未严格落实“2+2+1”人员配备要求(即2名镇街工作人员+2名法律顾问+1名司法所人员),现有人员法治素养水平和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所需。再如,部分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向基层一线倾斜不够,“持证不执法”现象较为普遍,行政执法队伍实有人员数和一线执法岗位人员数比例失调,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薄弱,导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高、执法风险防范能力不够、执法监督缺乏力度和主动性。

(三)创新思维路径不开阔,法治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还要务实笃行。虽然通过学习对标上海营商环境6.0版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但从整体工作成效来看,个别责任部门存在“小成即满”思想,多是按部就班地执行上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关要求,争先赶超的紧迫意识不足、推陈出新的创新思路不宽,还缺乏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特色品牌。比如,个别部门没有真正把惠企利企的政策红利转化为工作实绩实效,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不够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可操作性仍需提高,尚未达到高标准服务企业的预期效果。

三、下步措施

(一)聚焦示范创建工作,坚持高站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为引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头雁”作用,持续优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确保全面细致系统地反映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力争2024年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遵循年初认领工作要点、年中部署督察调研、年底述法晒出成绩的“三步骤”依法治区工作大框架,全面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备案机制,深化“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重大决策相衔接、相促进。

(二)加强法治人才储备,立足高标准提升依法治理效能。严格落实“2+2+1”人员配备要求,通过法治素养培训、法治实践活动,提升基层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统筹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一体建设、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加强基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持续深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持续高质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通过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风险防范化解服务,权益保障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把脉问诊”,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针对性地开展涉企涉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着力深化诚信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对司法机关侦查、起诉、审判以及刑罚执行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滥用执法司法权力、权钱交易等现象,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着力打造市中法治营商环境“金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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