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437
- 主题分类:议题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 标 题:议题解读:区政府2023年第10次常务会议关于(市中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议题解读:区政府2023年第10次常务会议关于(市中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解读
10月28日,市中区人民政府召开2023年第10次常务会议,听取《市中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起草情况汇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会议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央、省、市先后出台文件对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做出了新部署。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9.95万人,占比已达16.23%,远高于10%的国际上认定老龄化标准。近年来,我区在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比如养老服务缺乏总体布局,养老服务整体质量不高、综合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不能有效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起草过程
今年年初,省市先后下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月,根据中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基本养老服务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和外地学习的基础上,区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3月初,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22〕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办公室便函〔2023〕1号)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4月下旬,征求了20个相关责任部门意见建议,区委组织部、区自然资源局等5家单位书面反馈了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审议稿)。
三、起草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2021年11月18日发布)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相关规定。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8号)
5、《枣庄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枣政办字〔2021〕58号)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审议稿)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机制、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大力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增效、智慧赋能推动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倍增计划、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八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工作措施,每项措施又细化了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力争通过三年努力,2025年构建兜底保障更加有力、机构养老更加专业、社区养老更加完善、医养康养深度融合、老年宜居环境持续优化的养老服务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明确目标责任,聚焦养老服务提升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全力补齐短板弱项。要加大保障投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使用管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政策落实。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盘活各类资源,优化城乡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