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322
  • 主题分类:区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5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5月08日
  • 标  题:枣庄市市中区2022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市中区2022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枣庄市市中区2022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四级事项 面向社会 特殊人群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区级领导成员

领导简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2 区政府领导及分工

工作分工、分工调整情况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3 区政府工作机构职能

机构机关名称、法定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4 部门概况信息

机关名称、法定职责、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编制、领导职数配备、联系方式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5 镇街机构职能

机关名称、法定职责、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编制、领导职数配备、联系方式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镇街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6 法规公文 文件发布 区政府文件
区政府下发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

7 政府办文件
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

8 镇街部门文件
镇街和部门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镇街、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9 文件解读   政府文件解读
文件出台背景、决策依据、出台过程、主要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0 部门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1 镇街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镇街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2 新闻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镇街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3 政府公报

区政府及部门发布的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4 政务信息

各镇街各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镇街、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5 规划计划 城市建设规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自然资源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6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发改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7 部门规划计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8 镇街规划计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镇街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9 统计信息 统计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统计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20 统计月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21 统计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22 财经数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23 经济运行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24 普查调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25 人事信息 人事信息

人员调整、任命、免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人社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26 招聘招考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镇街、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27 工作信息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镇街、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28 工作动态 部门业务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29 镇街业务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镇街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30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决策公开 重大决策预公开 事项目录 结合职责权限,确定发布本级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31 意见征集 建立意见征集、调查征集等决策预公开专栏;发布决策依据、草案,提供反馈渠道;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缩短期限要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32 结果反馈 反馈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不采纳理由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33 会议公开 常务会议 常态化公开常务会议议题,并邀请相关利益方列席。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34 常务会议解读 公开议定事项并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35 办公会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36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及汇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办、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37 规范性文件 文件公开(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38 文件备案(定期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39 清理结果(公开近三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40 文件制发主体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41 管理和服务公开 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 公开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42 职责边界清单 公开本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43 动态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调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44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45 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公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46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信息双公示链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47 行政许可类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48 行政处罚类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49 信用“红黑”名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50 减税降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区级收费目录,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及资金管理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51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发布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定价类别、收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依据、定价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执行机构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52 政府性基金目录 发布区级政府性基金目录。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及资金管理方式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53 行政执法公开 事前公开 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编制本机关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54 事后公开 按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55 优化服务 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公布已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56 事项划转清单 向社会公布县级行政许可等事项划转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57 政务服务好差评 定期将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差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58 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事项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5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60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6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62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
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63 年度重点工作
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64 民生实施项目
各惠民项目进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65 审计与后评估 审计信息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审计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66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审计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67 专项审计报告 公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审计发现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审计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68 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审计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69 执行效果评估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审计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70 建议提案办理 建议办理结果 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复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71 提案办理结果 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复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72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73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区级预决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74 区本级三公经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75 镇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76 重点项目绩效评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77 其他财政信息 财政收支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78 政府债务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79 采购信息
公开本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80 重大建设项目 项目范围
明确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81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相关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82 项目实施信息
公开重大项目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土地征收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83 公共资源配置 住房保障信息 保障性安居工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住建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84 农村危房改造 改造台账,资金明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住建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85 棚户区改造 改造进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住建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86 交易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87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职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88 公开渠道拓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89 三大攻坚战信息 扶贫攻坚 扶贫政策措施   公开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及解读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扶贫办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90 扶贫资金项目 公开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实施和完成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扶贫办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91 污染防治 空气质量状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92 饮用水安全状况 饮用水水源水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93 供水出水安全状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城乡水务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94 用户水龙头水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卫健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95 建设项目环评 审批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96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97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98 企业排污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99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政策措施及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00 工作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01 社会公益事业 社会救助 救助标准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民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02 申报指南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申报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民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03 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救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的基本数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民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04 社会福利 补贴标准 6月底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标准、支出责任;残疾人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审批程序;孤儿、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审批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民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05 发放情况 补贴发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民政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06 就业和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 政策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人社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07 参保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人社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08 医保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人社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09 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人社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10 就业创业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人社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11 教育 学前教育 幼儿园布局建设规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教体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12 幼儿园名单 公布最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13 评估结果   公布幼儿园办园评估结果(包括省级示范、一类、二类、三类
幼儿园)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14 义务教育 学校名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15 招生信息  公开招生计划、范围、对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16 招生结果  公开本年度招生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17 医疗健康 基本公共服务 机构名录  公开本行政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卫健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18 医疗机构 资源配置  公开医疗机构数量、布局、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19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20 公共文化体育 基本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教体局、区文旅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21 名录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22 活动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23 灾害事故救援 基本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应急管理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24 救援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25 灾害预警防范处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26 公共监管 国资国企 信息披露 企业主要信息公开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和业绩考核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27 企业经营及重点工作  公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28 国企监管 僵尸企业处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29 亏损企业治理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30 市场监管与安全生产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依法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31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查结果   定期公开被抽检单位、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及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等监督抽检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32 安全生产 执法检查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应急管理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33 建筑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住建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38
教育行业 基本情况
学校简介、联系方式、机构设置、工作职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教体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39 规划计划与执行
年度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40 课程设置与教学
课程设置、教科研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41 招生计划与结果
招生计划、范围、对象和招生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42 医疗卫生 医院概况
医院简介、就医环境、机构设置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卫健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43 诊疗服务
专科、服务内容、就诊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44 就医指南
门诊、出入院流程、专家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45 监督咨询
投诉电话及信箱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46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政府信息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47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国家、省、市、及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48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单位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49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的索引、政府信息的名称、发文字号、体裁、印发日期、发布日期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50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表格和途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51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组织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52 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保障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53 基础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办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54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 标准目录完成情况 编制完成本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编制完成乡镇街道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镇街、各部门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155 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 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

相关文章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