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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243
  • 主题分类:招聘招考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20日
  • 标  题:关于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部分镇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部分镇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部分镇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

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部分镇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简章》要求,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zszq.gov.cn)查询。综合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经研究,确定笔试岗位合格分数线如下: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笔试合格分数线

1

齐村镇

农村党建助理员1

45

2

孟庄镇

农村党建助理员2

45

3

税郭镇

农村党建助理员3

45

4

永安镇

农村党建助理员4

45

5

光明路街道

农村党建助理员5

45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简章规定,笔试结束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笔试成绩,在笔试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分招聘岗位,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成绩查询系统中“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备注“是”),参加资格审查。

    为便于对因资格审查中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及时进行递补,各招聘岗位按进入面试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范围。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面试人选仍按《简章》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对因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而产生的空缺,由已经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市中区委党校(光明东路9号)主楼303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

    724日(周)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725日(周)上午8:30—14:00。

    四、资格审查要求

    1、进行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交本人有关报名材料(见附件1),并同时提交两份复印件,在资格审查时按照《资格审查证件材料及排序表》的序号进行排序提交。

    2、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需领取面试通知书,届时请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凭以上“两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咨询电话:

序号

报考单位

咨询电话

1

齐村镇

0632—8023186

2

孟庄镇

0632—8023039

3

税郭镇

0632—3511248

4

永安镇

0632—3758851

5

光明路街道

0632—3337835

6

区级咨询电话

0632—3396245

    附件:1、面试资格审查证件材料及排序表

          2、关于xxx同志中共党员身份的证明(山东省外党员出具)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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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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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面试资格审查证件材料及排序表.docx 附件2:关于xxx同志中共党员身份的证明(山东省外党员出具).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