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4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24日
- 标 题:文明交通倡议书
- 效力状态:有效
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市民平安出行的保障。交通事故的发生,多因不文明交通行为所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有效提升市民文明素养,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开车。不抢黄灯,不闯红灯,礼让行人;不随意变道、掉头,强行超车;正确使用安全带,开车不接打电话、不吸烟、不吃东西;正确使用远光灯,不长按喇叭。
二、安全骑乘。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头盔;不超速、不逆行、不抢道、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交通路口不越线停车。
三、及时上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及时安装牌照;未上牌照的各类电动车严禁上路。
四、文明行路。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儿童上街和过马路由随同家长牵行,随时警惕危险。
五、绿色出行。养成绿色低碳的出行习惯,尽可能选择乘坐公交、骑电动车或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避免交通拥堵。
六、遵规停车。自觉规范停车,做到车辆按规定停放,还道于民,停车时不占用人行道、盲道、绿地,切勿堵占消防通道,严禁在停车泊位以外随意停放,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七、规范服务。出租车司机应履行服务承诺,使用文明用语,证照齐全、衣着整洁、仪表端正,不拒载、不绕道、不强行拼载、不中途终止服务,主动向乘客提供发票,为乘客创造一个快捷、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告别不文明交通陋习,把文明交通的良好行为习惯传播到市中的每个角落,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市中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