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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45
  • 主题分类: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2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23日
  • 标  题:枣庄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规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规划

枣庄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规划

根据《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方向,聚焦“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纵深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加快建设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打造资源型城市创新转型示范市、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市、运河文化带生态宜居市、鲁南门户枢纽市和京沪廊道智能制造高地,奋力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创新引领,智慧发展。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过程和各领域,以开放促进创新、以创新倒逼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顺应产业变革趋势,主动运用信息化和先进技术手段,促进新旧动能有机转换,提升城乡治理总体效能。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推进山水林田系统治理,探索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新路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

以人为本,均衡发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促进人的现代化和城乡现代化相协调。不断破除制约人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满足城乡各群体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全体居民共同分享城镇化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城乡互促,双向发展。以新型城镇化为纽带,坚持城乡一盘棋理念,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模式初步成型,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高。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稳步提升,基本形成共建共享的包容性城市。

城镇化空间格局更加优化。加快形成“一主、一强、两极、多点”的城镇化空间发展格局,城乡发展更加均衡。一主,即主城区(由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枣庄高新区共同组成)坚持西城扩容、东城提质、一体化发展;一强,即滕州市加强与主城区的产业互促互补,打造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保持全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方阵;两极,即山亭区打造生态建设先行区、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台儿庄区打造运河文化传承核心区、国际旅游度假目的地;多点,即推动新型城镇多点耦合发展,立足地域和产业优势,培育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及优势产业集聚区。

城市可持续发展模式初步形成。包容型城市、创新型城市、智慧城市、绿色低碳城市、平安城市、匠心枣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公共资源的机制基本建立,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智慧城镇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步推广,多元文化在城市交融升华,城市独特文化精神逐步孕育。

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规模适度、空间有序、用地节约的城镇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多元参与、固本强基的精细化社会治理模式基本建立,稳健可持续的城市投资建设模式基本形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成功。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高效配置制度、城乡人口有序迁徙制度初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形成,城中村改造品质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更加健全,城乡统一规划建设运营的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产业协同发展程度进一步提升,实现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1.8左右。

到2035年,城镇化达到成熟阶段,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模式更加成熟,人口自由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现代化城市基本建成,与之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主要指标及规划目标值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

属性

一、总体水平

1

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9.32

65左右

预期性

二、人口融入

2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22〕

〔17.5〕

预期性

3

城镇调查失业率

%

“十四五”年均

增速<5.5

预期性

4

普惠性幼儿园比例

%

84.15

90以上

预期性

5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90

95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6.46

7.5

预期性

7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1.5

47

预期性

三、空间格局

8

高速公路对外出入口数量

6

8

预期性

9

普通国省道以及公路占比

%

56.3

63

预期性

10

高速公路里程

公里

274.9

343

预期性

11

高铁(城际)里程

公里

87

190

预期性

12

港口货物吞吐量

万吨

2000

预期性

四、发展模式

13

“四新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24

30

预期性

14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3左右

6左右

预期性

1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63.4

完成省分解任务

约束性

16

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

%

12.4

30

预期性

17

人均综合能耗下降

%

5.5

预期性

18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1.1

42.6

预期性

五、治理能力

19

5G 基站

1500

8000

预期性

20

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

≥83

预期性

21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约束性

22

人口动态监测机制

建立

约束性

六、城乡融合

23

粮食产量

亿斤

36.11

完成省分解任务

约束性

24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1.98

1.8

预期性

25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6

与GDP增速同步

预期性

26

农村清洁取暖率

%

10.61

80以上

预期性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二、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推动人口规模壮大和结构优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力度,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和就业服务,健全市民化配套措施,提高农民工就业居住稳定性。

(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加快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落实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主选择落户,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定居。全面推行大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愿意在城镇就业创业的,可在居住地或拟就业地人才集体户落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复退转军人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的,可在就业创业地申请落户。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且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自愿选择回原籍落户。促进人口双向流动,基本实现人口自由迁移。

简化城镇落户程序。放宽毕业生落户条件,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可在单位、社区公共集体户或原籍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毕业时间、报到地点、迁移地址限制。健全完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人才集体户管理制度,取消集体户设立条件。探索实行支持农村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就地落户制度,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加强落户政策宣传,强化基层户籍民警配备,合理设置户籍业务自助办理网点,优化完善网上办事平台,最大程度提高户籍办理便利性。全面推广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扩大应用范围、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生产生活。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权益。加快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流转相关权益,探索建立农村“三权”在依法自愿前提下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农民自愿退出农村“三权”应获得合理补偿,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居住就业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实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支持保障计划。降低新生代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门槛,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和特色镇建设,赋予其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限,有效吸纳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城乡兼业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城镇化。

健全常态化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不断完善人口统计和动态监测体系,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打通人口管理、就学升学、生育健康、婚姻家庭、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信息系统,建立与国家、省及鲁南经济圈城市人口数据信息共享交流机制,逐步实现人口综合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实时共享。开展实有人口动态监测,推动人口数据智慧应用,加强人口流动、迁移分析,为生产力布局、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提供支撑,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效衔接,提高人口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效率。

专栏1  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支持保障计划

推动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加强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统计监测研究。多渠道开展灵活就业服务,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规范设立零工市场,支持发展村级劳务中介,优化灵活就业供需匹配。推进“零工经济”、小店经济等健康发展,丰富夜经济业态,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探索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障方式,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保障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在新业态领域行业,引导双方就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劳动保障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

提高灵活就业技能水平。积极争取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支持新业态平台企业开发相关职业标准和职业培训课程。

(二)打造共建共享的包容性城市

倡导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为重点,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面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共享质量,提高非户籍人口的市民身份认同感和城市归属感,推动建设包容性城市。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全面登记、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着力提升流动人口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权责对等、梯度赋权、渐进发展的原则,以居住证为载体,健全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

拓展居住证功能。赋予居住证持有者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及其他便利,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逐步缩小居住证与户籍人口享有公共服务的差距,制定出台居住证与户籍有效衔接办法,逐步将居住证纳入城镇户籍管理。

提供可负担住房保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实施安居计划。探索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满足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到2025年年底前,全市人才公寓总数超过6000套。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模式和布局,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新城新区开发,建设交通便捷、设施配套完备的保障性住房。提升农业转移人口集聚区配套设施水平,改善企业集体宿舍等居住条件。扩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租赁住房的货币化补贴,提高其参缴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增强租房购房能力。将居住年限和社保缴纳年限作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条件,优先保障举家迁徙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

按常住人口规模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不同区(市)常住人口规模、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科学统筹布局商务、产业、游憩、消费等功能和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体育等场所,提升城市空间机会均衡性。优化社区生活服务网络,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家政服务等在内的15分钟社区服务圈。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

建设全龄友好城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设立青年支持专项资金,制定青年人才集聚计划,优化重点产业、重点技术领域和功能平台的人才引进和结构,建设青年友好城市。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推动儿童福利体系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转型;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专栏2  全龄友好城市建设

建设老年友好城市。探索建立政府、市场参与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推动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提升疗养照料专业人才队伍规模和水平,促进老年服务供给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匹配。推动未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2025年年底前,每千名老年人配有社会工作者人数超过1人。

建设青年友好城市。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成长成才,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和枣庄市青年人才“圆梦计划”。打造适合青年人居住的时尚社区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青年群体提供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教育、创新创业、游憩和生活环境。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规划建设一批社区儿童公园、儿童运动中心等满足儿童休闲娱乐需求的公共设施及空间,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依托绿道打造与机动车完全隔离的安全无障碍学径网络。新建小区的配套托位,按照常住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并将照护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等指标,合并到配套幼儿园的设施指标中,在规划与选址、建设与验收、移交使用等方面,实现与新建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老城区和已建成的无婴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居住小区,要通过改造、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提供托育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改造时,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

(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

统筹发挥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及培训机构作用,强化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积极构建良好的产教融合生态链,提升全市技能素质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匹配程度,提高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增强市民化能力。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全面落实“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要求,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广泛开展“枣庄辣子鸡制作”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打造一批知名职业技能培训品牌。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支持有实力的技工学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合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扩大培训规模,支持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的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由学校自主支配。加大对民办职业院校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重点倾斜。探索“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等技能等级认定办法,鼓励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竞赛等技能评价活动。

支持农业转移人口接受职业教育。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地方合作,面向农村实用人才、基层干部等开展学历教育。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向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院校的升学通道,扩大招生规模、完善衔接机制。加大对民办职业院校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举办职业院校,推进公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社会

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切身利益,营造和谐温暖的社会氛围,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开展清理欠薪专项检查,突出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提升执法力度。引导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劳动报酬、社保待遇、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服务。提升农民工工伤、失业等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工的职业权益。逐步将农民工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纳入保护范围。建立农民工专属职业投诉“绿色通道”,健全就业市场监管机制,依法消除企业“同工不同酬”等歧视农民工就业群体行为。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流入地参加党组织。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在流入地行使民主权利。

提升农民工就业数量和质量。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联动,在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提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健全农民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农民工经济融入城市能力。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制度,以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为重点,推动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将农民工工资增长与职业技能、经济效益挂钩,保障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长速度不低于本地GDP增速。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进就业行动,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诚信机构,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实施农民工温暖工程。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待遇,稳步增加农民工收入。以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农民工慰问演出,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精神文化需要。以党群服务中心、邻里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对社区农民工、随迁老龄人口、随迁妇女儿童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

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帮扶关怀。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及志愿者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帮助各类农业转移人口群体尽快适应城市工作生活。依托社区居委会引导农业转移人口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加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及社区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参与社区治理。在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产业园区建设公共文化体育空间,并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精神文化需求。

(五)健全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进一步完善“人地钱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提高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意愿和能力。

利用好上级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准确把握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预算内基建资金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三挂钩”的政策内涵,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数量统计监测,准确掌握农业转移人口的来源、数量和分布,最大程度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用地指标。在年度用地计划安排中,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因素,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参照国家和省的“三挂钩”奖励政策,探索市级财政资金、土地支持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的具体办法措施,在财政资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适当倾斜。

保障城镇建设用地供给。在编制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时,合理增加农业转移人口集聚区的建设用地地块和开发建设强度。统筹考虑农业转移人口流入流出地用地需求,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转变土地开发利用方式,积极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市级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科学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中常住人口折算比例。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就业创业、住房保障等领域,加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较多地区的支持力度。

三、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分工协作体系,按照统筹协调、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原则,构建适度集聚、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一)融入区域发展大格局

融入鲁南经济圈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发展等重大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协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共建现代化城市群新典范。

融入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在山东省“一群两心三圈”的区域发展格局下,融入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体系,落实培育全省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加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筹城乡发展互促互进,加快产业协同创新发展,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持续深化区域开放合作,促进社会事业共建共享。落实好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等“挂钩”政策,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和其他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融入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紧抓淮河生态经济带上升国家战略的机遇,促进与周边城市在交通方面紧密合作和协调发展,完善内河港口、机场、高速、现代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与周边地区互联互通;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协同发展,推动枣庄市与徐州、临沂、济宁等市通过产业链协同、专业化整合,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促进城市协调发展,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发展。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资源,共塑大运河文化品牌,加强大运河遗产区、遗产点联动保护开发。支持台儿庄区、滕州市、峄城区建设大运河文化带重要节点城市;支持台儿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京台高速大运河服务区等项目建设,打造运河旅游特色产业带,构建运河旅游发展大格局。

(二)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突出中心城区,强化滕州市城区,优化山亭、台儿庄城区,培育发展小城镇,构建“一主、一强、两极、多点”城乡空间布局。打造以枣庄市中心城区、滕州市城区及相关镇构成的枣庄新型城镇化发展核心区,在更大范围内形成都市区一体化发展格局。

打造市域主中心。按照“西城扩容、东城提质、一体化发展”思路,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力;薛城区、枣庄高新区组成西城区,突出扩容量、聚人气,推动人口、产业、公共设施集聚,打造全市行政、科创、金融、智能制造中心;市中区、峄城区组成东城区,突出提品质、促融合,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拓展城市空间,增强发展动能,大力发展煤炭接续替代产业,探索工业老区低碳化转型路径,进一步提升城市宜居便利水平,打造产业升级引领区、城市转型示范区;中心城区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大力实施智能制造战略,依托世纪大道、光明大道,强化张范、永安片区节点支撑,推进东西城区相向融合发展。

强化滕州市城区。滕州市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强市,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县城城乡融合发展的纽带作用,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沿京沪高铁、京台高速向南发展,形成滕薛城镇密集区。加快推进县城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科学布局高端化工、新材料、乡村旅游等产业,加强与主城区的产业互促互补,重点打造全国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集散地、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持续走在全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方阵。

优化山亭、台儿庄两极。山亭区向南融入主城区、向西对接滕州市,围绕新能源、高效农业、文旅康养等产业,打造生态建设先行区、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台儿庄区依托济枣高铁、大运河两条“黄金通道”,向北与主城区接轨,围绕壮大港航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打造运河文化传承核心区、国际旅游度假目的地知名旅游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鲁南苏北靓丽水乡古城。

合理布局小城镇。推动新型城镇多点耦合发展,推进各类园区产业培育、链条延伸、集群膨胀;立足地域和产业优势,培育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及优势产业集聚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大中型搬迁安置点与周边小城镇统一规划建设,合理引导村(居)人口向小城镇周边集聚。着力构建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基本公共服务协同均等的城乡融合发展局面。

(三)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和运营模式,在产业空间拓展中同步实现城市功能完善、土地集约利用、市民方便宜居目标。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整体竞争力。

推进高品质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和地名规范化管理,优化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实施凤鸣湖公园、龙潭公园升级改造工程,抓好凤凰山公园、袁寨山风景区、张山体育公园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山体公园、口袋公园、生态街巷,实施西城区水系水环境治理工程,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依托市场化手段,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厂区、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居住品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增加绿化节点和公共开敞空间。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推动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以更高标准推进市区综合整治,开展绿化亮化美化提升行动,持续打造一批环境整治示范片区和一批整治样板道路。

增强城市服务能力。统筹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居住社区文化、教育、医疗、体育、养老、社会福利等服务设施建设,构建15分钟生活服务圈。高标准完成世纪大道(S515枣薛线市中区营子至京台高速段改建工程)、蟠龙河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加快排水防涝项目建设,实施供水、排水、供暖等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公共设施服务能力。落实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完善省综合运输大通道工作任务,加快构建“两纵四横”综合运输通道格局,实现对内强心聚轴,对外多向联通。畅通城区路网,加快民生路、大连路等道路建设,实施枣曹路等升级改造工程,打通城区断头路,提高道路快速通行能力。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建设“BRT主线贯通+支线接驳换乘”的公交线网体系。完善提升滕州至微山、薛城至微山、台儿庄至贾汪等城际省际公交线路,加强与徐州、济宁等周边城市互联互通。加强停车场、充电、加氢、加气和公交站点等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

专栏3  两纵四横综合运输通道

纵一。京沪通道,包括京沪高铁、济枣铁路、京沪铁路、京台高速、G104京平线等,重点建设济南至枣庄铁路、京台高速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

纵二。滨台通道,包括滨台高速、S241临徐线等,重点建设滨台高速台儿庄至鲁苏界段。

横一。临滕通道,主要包括岚菏高速、临滕高速、G518日定线、S320山留线等,重点建设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

横二。枣临通道,主要包括枣临铁路、枣木高速、S321枣梁线等。

横三。岚曹通道,主要包括岚菏高速、S318郯兰线等。

横四。运河通道,主要包括京杭运河、伊家河航道、京台高速台儿庄连接线等,重点建设京台高速台儿庄连接线。

(四)做优做强示范镇特色镇

大力支持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选择经济基础好、发展活力足的小城镇,将其打造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新载体,培育一批人口超过5万人的新型小城镇,吸引带动更多农民向城镇集聚就业生活。

做强乡村振兴示范镇。围绕构建“一主、一强、两极、多点”的市域空间格局,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综合考虑各建制镇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发展现状等因素,确定10个镇命名为市乡村振兴示范镇。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市、区(市)、镇三级联动,集中政策、资金、资源,支持示范镇做强做大、率先发展,力争进入全国百强镇。

培育乡村振兴特色镇。在全市创建10个乡村振兴特色镇,形成龙头带动、全域提升、高质发展的良好势头。大力支持、积极引导特色镇发挥优势、差异发展,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特色品牌,打造成为乡村振兴“领头雁”,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推进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树立样板,鼓励带动其他镇找准定位、特色发展。

推动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加强特色小镇建设,以“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体制新而活”为原则,培育发展一批创新创业、绿色生态、宜居宜游、彰显历史人文魅力的特色经济小镇、时尚小镇、旅游休闲小镇、生态艺术小镇、电商小镇、历史经典小镇。完善特色小镇支持政策,发挥要素成本低、生态环境好、体制机制活等优势,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新载体。

规范特色小(城)镇市场化运作。以企业投入为主、以政府有效精准投资为辅,依法合规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投资运营模式。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小镇创新创业生态,提高就业吸纳能力。依据特色小镇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公共性、平台性产业配套设施,惠及更多市场主体。支持西岗国家级特色小镇建设,打造鲁南新生小城市建设核心区;支持鲍沟工艺玻璃特色小镇、滨湖微山湖湿地特色小镇等山东省特色小镇建设,强产业、扩规模、聚人气、增特色,培育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村发展的优良载体。

四、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宜居城市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全面发展要求,建设创新、智慧、绿色低碳、匠心、平安的现代宜居城市。

(一)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强市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科技资源供给,推进创新载体和创新平台建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建设充满活力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构建创新平台体系。搭建协同创新科创平台,建成鲁南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区,促进区域间企业、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院所在枣庄开展联合研究与科技合作。积极推进飞秒根技术、无机功能材料等国家、省级重大平台建设,积极参与省重点实验室重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实行市场化运作,持续强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各类投资机构合作,推进未来科学平台、创新公共空间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到2025年,全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达到30家以上,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00家以上。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开展“2325”创新链布局,围绕重点打造的千亿级产业集群,重点培育和建设中科院化工新材料与智能制造、枣庄市精密机械和机床制造等创新创业共同体。在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锂电新能源等领域布局建设省、市两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实现双创共同体全覆盖。

专栏4  “2325”创新链布局

“十四五”期间,重点培育建设具有高度示范引领作用的技术创新中心20个、重点实验室30个、院士工作站20个、企业技术中心50个。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合作和产品创新活动,着力培育鲁南化工、交大智邦、泰和科技、联泓新科、腾龙精线、鑫迪家居、汉旗科技、核芯光电、智赢门窗、丰元锂能等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构建科技型企业“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培育机制。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完善奖励激励政策,调动企业积极性,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支持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入合作交流,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实施企业创新创业协同行动,支持大型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抓住用好全球人才流动新机遇,实施“枣庄英才”集聚工程,针对重点产业,面向海内外广揽一批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集聚一批创新创业团队,形成以高层次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态势。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畅通人才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流动渠道。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提高科研人员收益分享比例。

(二)重塑枣庄工业强市辉煌

发挥工业的引领作用,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实现工业率先突破,推动工业做强做优,坚定不移走好工业现代化之路,重塑枣庄产业优势。

打造“6+3”现代产业体系。根据我市特色优势产业现状,通过培育和招引“链主型”企业、创新平台及关联配套企业,积极构建以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先进制造业和高质高效农业、新型商贸物流业、特色文旅康养业为主体的“6+3”现代产业体系。

专栏5  枣庄市“6+3”现代产业体系

一、六大先进制造业

——高端装备。以产品智能化、配套本地化为主攻方向,深入实施核心部件更新换代工程,推动数控机床、专用装备、金属制品、矿山机械等产业提档升级,培育壮大千亿级产业集群。

——高端化工。聚焦煤基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及水处理剂、煤焦化副产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精细化工及生物医药等方向,扩大产能规模,持续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力争到“十四五”末,高端化工产业集群规模达到1000亿元。

——新材料。瞄准“高精尖特”在光纤、无机功能材料、节能环保建材、功能纤维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全力打造北方地区最大光通信材料基地、国内知名绿色新型建材和智能门窗生产基地。力争到“十四五”末,新材料产业集群规模达到500亿元。

——新能源。突出锂电产业首位度,坚持全区域布局、全链条覆盖,支持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锂材隔膜等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扩大电化学储能、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等产业规模,扎实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新能源产业集群规模达到300亿元。

——新医药。坚持药剂疫苗与医疗器械制造双轮齐驱,依托专业园区差异竞争、错位发展,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集中引进一批领军企业和拳头产品。力争到“十四五”末,新医药产业集群规模达到300亿元。

——新一代信息技术。聚焦半导体集成电路、信息技术服务、5G通讯等重点领域,推进鲁南大数据、核芯光电、泰盈淮海数字智谷等基地平台扩规提质,探索培育新型应用场景,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力争到“十四五”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规模达到300亿元。

二、高质高效农业

培育壮大马铃薯、石榴、大枣、设施蔬菜、花椒、榛子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持续推进农牧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信息化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马铃薯等5大作物标准化种植面积突破150万亩,肉蛋奶总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6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产值突破300亿元。

三、新型商贸物流业

实施商贸物流业集聚工程,以商贸物流全产业链提档升级为主攻方向,大力推动智能化改造和智慧化升级,培育壮大商业批零、仓储物流、闲置品循环等重点产业,努力将枣庄市打造成为区域性商品集散中心、淮海经济区仓储物流基地、全国闲置品循环链示范区,加快提升商贸物流现代化水平,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力争到“十四五”末,新型商贸物流业产业集群规模达到1500亿元。

四、特色文旅康养业

抓住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机遇,以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为抓手,构建“一带三区三园”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力争到“十四五”末,新创建1个5A级景区、3个4A级景区、3个五星级酒店,全市旅游消费总额达到400亿元,文化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进入全省文旅发展“第一方阵”。大力发展康复疗养、旅居养老、健康养生等业态,全市建成健康养老项目30个,打造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市。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入实施“千项技改、千企提质”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发展牛仔布及服装、高档针织服装、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加快形成技术先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制造体系。食品产业提升设备智能化水平,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向安全、健康、营养方向发展。造纸产业重点发展特种纸、白板纸、纺筒原纸、护面纸等高档产品,推动扩充扩能、技术集成、提档升级。水泥产业实施产能减量置换项目,支持企业创建绿色矿山和绿色工厂,通过技术改造降本增效。煤电产业提高煤电一体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和低热值煤及综合利用发电,加大矿井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力度。

推动产业链集群发展。围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全面推行链长制,坚持一二三产业一起抓、存量与增量一起抓、龙头企业与配套企业一起抓、产业项目与创新平台一起抓、促进更多企业进“链”入“群”。以“6+3”现代产业体系规划为引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提升产业链条。围绕龙头企业打造全产业链条,推动园区专业化、特色化、差别化发展,着力打造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三)打造特色新型智慧城市

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更高效率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更高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高质量助力经济转型创新发展。

前瞻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泛在连接、智能融合的“网、云、端”数字设施,实施5G和固定网络“双千兆”工程,加快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网络。到2025年,全市5G基站数量达到8000个。大力发展云计算,提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场景支撑能力。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构建泛在互联、高效协同、智能感知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发展智慧能源,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城市商业区、居民小区等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系统。

提升城市数字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效能。建设具备实时感知、综合决策、智能调控的“城市大脑”,2023年年底前与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和综合指挥平台互联互通。构建信息开放集成环境,支撑跨部门跨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标准化、智能化,打造民生领域“智慧+”应用场景,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在公共交通、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广泛应用,到2025年,智慧校园、智慧医院、公共区域智能监控覆盖率达到100%。通过信息化手段建成反应快速、预判精准、综合协调的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体系,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府服务“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系统与“爱山东”深度集成,建成“无证明城市”。

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5G、北斗、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和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高质量发展算力供给,为生产生活数字化提供保障。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发展,促进农业数字化提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加快完善鲁南大数据产业园、滕州大数据产业园等综合性园区,支持峄城云端大数据产业园、台儿庄软件与服务外包园、淮海数字智谷产业园、薛城微桌众包等特色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到2025年,全市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达到6个,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量达到20间。

(四)打造集约紧凑的绿色低碳城市

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城市建设整体布局,坚持系统观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集约紧凑低碳发展模式、产业结构和生活方式,促进城市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粗放式城市建设和发展模式,集约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全力拓展存量发展空间。推行功能复合、立体开发、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发展模式,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因地制宜推广被动式建筑,提升节能标准。逐步改革建筑用能技术和方式,转变建筑在电力系统中的功能角色,从能源消耗转变为产能、储能、用能一体的能源生产主体。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等低能耗交通方式,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跨越式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高标准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构建安全牢固、生态和谐、空间均衡的现代水务工程体系和运行高效、管控有力、智慧融合的现代水务管控体系。到2025年,全市总用水量控制在10.3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

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制定枣庄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产业体系。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低碳利用并举,大力推进低碳排放,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构建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及集中供热替代,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完成省分解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56%。

打造良好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学实施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不断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强化畜禽粪污和农药化肥污染防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协同推进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三大举措,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深入实施“山水林田大会战”,加快河湖、湿地、山体、森林等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与生态承载能力。建设大运河绿色生态带,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开展受损山体、废弃工矿用地修复,实施城市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25年,完成全市233处、1万亩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全面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专栏6  山体保护与修复重点任务

山体保护工程。根据枣庄市山体保护名录,严格保护山体的地质地貌景观、自然植被、生态环境,保持山体的自然风貌,维护和改善山体的生态服务和水源涵养功能。科学处理并妥善解决山体保护与城市发展建设的矛盾,合理开发利用山体景观资源。

山体修复治理工程。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及重要交通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的233处损毁山体进行修复治理,形成绿色发展新格局。

废弃矿山和采煤塌陷地治理。对全市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美化山体环境,消除地灾隐患。“十四五”时期完成采煤塌陷地治理率达到100%。

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倡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倒逼生活方式转变。以区(市)为单位,整建制实施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新建城区全部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城区污水全面收集、雨水高效利用排放。推广绿色出行,健全城市绿色公共交通体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推进各类自然资源有效保护、有序开发和高效利用。

(五)打造“运河古城·匠心枣庄”

加强枣庄特色文化研究,充分挖掘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运河文化、工业文化枣庄元素,丰富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不断提升枣庄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传承和发扬优秀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为目标,着力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丰富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加快构建红色文化、运河文化、工业文化和鲁南民俗保护传承体系。

保护和延续城市文脉。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充分认识历史文化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注重挖掘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历史风韵在现代城市的创造性呈现,保护性传承、创新性发展每个区(市)独特文脉,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强化城市特色风貌引导,将特色文化符号和元素融入城市整体形象设计,杜绝大拆大建。建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加大历史文化名胜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建筑及其影响地段的传统格局和风貌,让城市留下记忆、让居民记住乡愁。

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抢抓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创建机遇,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坚持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为抓手,深入发掘我市自然山水、历史遗存和地域文化等资源禀赋,推出运河风情游、乡村休闲游、红色教育游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构建“一带、三区、三园”全域旅游格局。

专栏7  “一带、三区、三园”全域旅游格局

“一带”:大运河文化带。

“三区”:台儿庄古城景区、红荷湿地景区、冠世榴园景区。

“三园”:抱犊崮——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铁道游击队纪念园、中兴文化铁路遗产公园。

顺应“慢旅游”发展趋势,在传统景点景区适当融入休闲度假功能,合理布局民宿客栈、郊游走廊、自驾营区、“非遗”展点,规划打造台儿庄运河“文慢城”、市中永安“山慢城”、滕州微湖“水慢城”、峄城榴园“田慢城”、薛城生态“林慢城”、山亭五彩“花慢城”等一批深度体验游营地,推动产业链向吃、住、行、游、购、娱等全环节延伸。

(六)打造安全韧性的平安城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立危机防控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城市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控机制,提升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环境。建立健全重大疫情综合监测预警、响应、指挥和救治机制,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控规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加强城市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增强城市公共设施应对风暴、干旱和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加强食药全过程安全监管,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疫苗安全等为重点,构建全域覆盖、全链贯通、全面协同的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电力燃气、公共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和综合整治,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确保经济安全运行。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完善经济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做好中长期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准备,加强重要经济指标动态监测和研判,筑牢经济安全防线。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完善能源保障应急预案,加强重点领域和季节煤电油气运综合运行保障。健全粮食、果蔬、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监测网络,完善统一安全保障体系。依托“金安工程”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金融信用监管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研判分析、科学处置,打造稳定有序的金融生态,守牢金融安全底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经济犯罪。深化网络综合治理,打造新型网络安全治理体系,规范网络空间管理,加强数据资源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党政、金融、能源、交通、电信、公共安全、公用事业等关键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做好与省社会治理网格化职能工作平台对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信访积案常态化化解机制。完善治安防控网,实现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覆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严防危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运用智慧化、数字化技术,推动“雪亮工程”深度实战应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加大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查处打击力度。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构建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风险调查,加强灾害风险调查和分级分类评估。优化自然灾害监测基础设施布局,提高监测、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科学布局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加快应急基础设施、避险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支持区(市)加强应急综合救援中心、森林消防营区等建设,2025年全市建成“一重一轻”地震灾害救援队。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综合提升铁路、公路、水路和通信保障等应急救援能力。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专业力量协同、社会力量辅助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实战化常态化演练。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推广应用,不断完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提升监督管理、指挥救援、应急决策和政务服务等功能。健全完善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多渠道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五、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发挥规划导向和约束作用,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城市空间、社会、资金和行政区划等领域治理体制机制,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治理城市现代化能力,防止出现逆城镇化现象。

(一)强化规划引导和约束机制

落实“十四五”规划中关于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领域的战略任务,建立健全全域统筹和分类引导相结合、刚性和弹性相结合、专业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规划管理体制,发挥规划对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导向和约束作用。

推进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规划编制理念,改进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方式,增强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公共预算、国土开发、资源配置等政策的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打破地域分割和行政壁垒,以新发展理念推进人口、产业和要素的优化布局,增强规划弹性和规划编制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破解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难点问题。运用大数据、遥感等辅助手段实施动态监测,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和基础设施。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建立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信息“一张图”。严格依法执行规划,严格规划变更程序,构建覆盖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简政放权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实行编审分离制度,重视预期管理和引导,实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防止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推行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开,健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规划编制的建议权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权。

完善规划评估考核机制。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加强地方人大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在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阶段,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评估。注重考核民生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

(二)优化城市空间治理方式

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强化底线思维和空间管控,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

强化底线思维和空间管控。分级分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市、区(市)以下编制详细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由镇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分类实施用途管制,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政策单元,分类精准施策。加强空间发展统筹协调,分类提高城市化地区发展水平,提升重要功能性区域的保障能力。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强化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促进国土空间均衡开发。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编制有机叠加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促进城乡、区域以及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

(三)健全市域社会治理机制

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做好与省社会治理网格化职能工作平台对接,着力构建“141”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通过推进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体化、规范化、集成化建设,强化社会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应用,强化“全科红网格”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治理实战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积极探索建立职责任务清单,明确各级综合指挥中心、社会治理“四个平台”、社区(村)、“全科红网格”职责任务,全面提升基层综合指挥体系效能。以“重心下移、属地管理”为原则,加快指挥调度、下沉执法和网格服务三支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多元共治。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功能、规模和事务范围,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自治载体,健全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落实镇(街道)“三定”规定,不断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干事能力。按照“以社会治理为主,政务服务、综合执法为辅”原则,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为基础,积极推进基层治理相关平台及APP整合对接。完善社区治理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四社联动”。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优化社区工作者服务队伍,丰富社区服务项目,发展现代社区文化,全面改善社区人居环境,不断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美丽家园。提高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动乡村建设和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推广网络党课教育。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开展在线组织帮扶,培养村民公共精神。

进一步理顺城市治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部门协同、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治理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突出问题。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设置管理执法机构,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高执法素养,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指导各区(市)建立健全信息采集、问题发现、事件流转、问题处置、研判预警、指挥调度、工作联动、业务培训、工作保障、考核考评等运行机制。重点完善基层信息事件流转处置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考核评价机制。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挥社会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培育规范化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加强财政补助、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政策支持和事中事后监管。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健全志愿服务体系。

(四)建立全周期资金平衡机制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依法规范和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建立投资成本收益相匹配的投融资机制。根据城镇化建设项目的不同属性,按照盈利性、准公益性、公益性等标准,建立期限匹配、渠道多元、财务可持续的融资机制。扩大财政股权投资运作,优化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结构,重点扶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项目。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金融进入实体经济渠道。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职能定位,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健全风险缓释机制,探索建立投融资创新产品的纠偏和暂停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建立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价格收费机制,合理提升公用事业收费水平,实行阶梯式定价模式。

引导社会资本依法有序参与城市建设和运营。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补短板项目。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点的金融服务。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完善市场化债券发行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围绕新型城镇化领域发行永续债券,支持引导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投资者加大配置力度。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培育竞争力强的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运营主体,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运营商。

完善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理顺市、区(市)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等提供有效转移支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为导向优化支出结构,建立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城市财政资金支出制度,削减长期沉淀和低效无效资金。完善债务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有效防控机制,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全口径债务管理和动态监控,健全债券市场违约处置机制,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惩逃废债行为。加强审计监督和督查考核问责,推动债务信息披露,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法举债行为。

六、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以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充分发挥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协同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一)推进城乡要素融合

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形成人才、土地、资金、科技等要素汇聚的良性循环。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强化财政保障、金融和科技支持,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在出台“枣庄人才新政18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枣庄市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充分用好乡村本土人才,多措并举加强人才培养,打造一支懂农业、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新型人才队伍,让他们发挥好“领头雁”“排头兵”的作用。鼓励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以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农业科技人才等为重点,出台激励城市人才入乡返乡的户籍、财税、金融、社保、服务等优惠扶持政策,搭建乡村招才引智服务平台,优化农村营商和人才服务环境。支持涉农高校院所牵头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农业领军人才领办创办企业,探索设立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专家。将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纳入每年开展的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到2025年,选拔170名以上“枣庄市乡村之星”,推荐70名左右“齐鲁乡村之星”,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稳定在9万人左右。

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积极探索确权登记成果在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的应用。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将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制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管理办法。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探索统一国有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健全一、二级土地市场体系,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平台。探索实行点状供地和混合用地,构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综合利用模式。完善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办法,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平台公司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

推进城乡低效闲置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科学界定并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盘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健全完善归属清晰、权能明确、保障有力、适度流转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宅基地取得置换多样化方式,鼓励符合宅基地和农房有偿退出条件的农户自愿申请有偿退出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基础上,探索通过租赁、入股或其他合法方式盘活宅基地使用权。加强农村建设风貌引导,做好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与农村承包地、林地、养殖水面、水库河塘等结合,为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文化创意、养生养老等富民产业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创新财政资金支农方式。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采取直接补助、项目扶持、贷款贴息、担保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探索财政资金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结带动农户机制。完善针对农户补贴机制,健全农户责任山、承包山划定为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行“谁保护、补贴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鼓励对农户托管土地给予费用补贴。统筹整合普惠性涉农补助资金,发展农户直接受益的项目。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农业信贷担保、“政银保”等将服务重心向农户延伸,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积极稳妥推进农户土地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依法合规探索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探索建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深入开展信用户创建活动,完善无抵押、无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

促进科技成果入乡转化。着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广阔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技术等资源依法向种业企业流动,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推动“专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户”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推行“菜单式”培训、“模块化”教学、“信息化”管理,大力培育农业产业人才。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健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选派科技特派员、专业技术人员等490人加入乡村科技振兴队伍。

(二)推进城乡设施融合

以市域为整体,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护,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大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城乡居民人居环境质量。

实施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以市域为整体,编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合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市域城乡规划“一张图”。开展县域村庄布局和村庄规划编制,制定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协调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全域全要素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建立规划设计部门联动机制,按照全域规划、一体布局要求,系统推进立体化交通网络、市政公用设施、城乡物流、信息化等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设计,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及城乡一体的供水管网、供气管网、污水处理管网、物流高效配送网络等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体系。

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公路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提升新建公路路面结构标准,完善安防配套设施;实施农村公路路面状况改善工程;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压实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全面实施路长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村村通”“户户通”,补齐“最后一公里”短板。到2025年,全部中心村、60%以上的行政村通6米以上公路,各区(市)与镇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相邻镇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创建水平,探索农村地区定制公交、预约公交等新模式。完善农村物流网络,推行“多站合一”“客货同网”等运输组织模式。推进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升级改造、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加快实施村内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对接规模化供水排水管网工程,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乡村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4%,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80%,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70%以上。实施农村清洁供暖工程,持续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乡村基础设施产权普查登记,落实产权所有者管护责任。探索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编制城乡基础设施管护清单,明确管护主体和标准等。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化企业,采用市场化方式开展经营性设施建后管护,完善使用者付费和产品定价机制,提高管护市场化程度。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推动农村公路管理从“行业主导”向“政府主导”转变,推广实行路长制。推行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模式。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污水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管养体系,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探索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跨村跨镇统筹管护机制。

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建立完善城中村改造融资体系,激活多元化城中村改造力量。因地制宜分类确定城中村改造更新模式,对具备整体拆除重建条件、具有改造必要的城中村,采用整村拆建模式,实施全面改造;对不具备全面改造条件的城中村,采用局部改建模式,通过局部拆建、加建扩建、功能改变、整治修缮、完善配套设施等方式增加公共空间;对村庄规模较大、整体改造难度大的城中村,采用综合整治模式,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联合按照相关规划方案要求进行改造。鼓励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城中村改造,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符合改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的,村(居)可与开发公司合作,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实施房屋搬迁改造建设;符合乡镇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可以使用本集体建设用地;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与其他企业共同或合作开发建设公租房、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项目以及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经批准可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巩固扩大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三)推进城乡经济融合

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着力破解乡村产业弱的难题,积极培育农业“新六产”,加快打造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巩固提升农业优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统筹抓好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倡导爱粮节粮新风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到2025年,建成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20万亩以上。大力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建设1—2个国家级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示范区。到 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下降6%左右,在农业病虫害发生平稳、农作物种植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

推进城乡产业深度融合。坚持稳粮活经,在提高粮食生产稳定度的基础上,围绕马铃薯、石榴、大枣、设施蔬菜、花椒、畜禽等六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制定2个产值超百亿级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培育方案,持续推进农牧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信息化建设。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围绕六大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发展基地深加工项目,促进产业链延伸。建设马铃薯主食产品研发中心,开发具有枣庄特色的马铃薯食品。开发石榴汁、石榴酒、石榴茶等石榴制品和石榴文创产品,延长石榴产业链条。提高生猪屠宰加工能力,发展冷鲜肉、低温肉、中式风味猪肉等肉制品,拉长猪肉加工产业链。扩大枣庄辣子鸡等特色美食品牌影响力,成立全市辣子鸡产业协会,积极与韩国希杰、泰国正大等知名企业合作,打造辣子鸡全产业链生态圈。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林牧渔业与加工、流通、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

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加快推动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强化典型项目支撑,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米袋子”和“菜篮子”有效供给。建设农业工业园、科技园和创业园,形成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着力推进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和智慧农业相结合,搭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平台。打造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支持多镇联合发展农业主导产业,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设立生态产品生产和消费交易平台,健全土地、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清洁能源抵扣能耗消费总量改革,建立正负面清单和信用评价机制,建立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等挂钩的联动奖惩机制,推进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绿色资产证券化。充分挖掘文化民俗、历史传承等特色资源,创新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与生态旅游业,打造“经济+社会+生态”复合型农业,开发休闲养生、户外运动、自驾露营等特色生态旅游产品。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标准及认证体系、市场交易体系、价值实现支撑体系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生态优势品牌和特色产品。

(四)推进城乡服务融合

强化服务资源供给,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特别是教育、医疗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公共服务在城区、小城镇与乡村的联动性,加快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健全乡村医疗卫生和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基本公共教育制度。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益,不断提高居民基本文化素质。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实现县域校际资源均衡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办学水平。2025年,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科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不断加大农村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要求,完善政策机制,分年度按规定比例完成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任务。

提高城乡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医疗服务联动发展,加快发展县(区、市)域医共体。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完善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市直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定向合作,建立技术扶持、分级诊疗、相互转诊等模式,实现医疗资源合理应用。加快建立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四重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因病返贫”问题。到2025年年底前,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5张,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72人。

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实施全民参保扩面计划,推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扩面续保,鼓励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法定参保对象应保尽保,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优先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助老食堂,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鼓励专业服务组织连锁化托管运营,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到2025年年底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超过60%。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整合各种帮扶救助资源,发挥多元帮扶合力,成立大救助中心,扎实推进助残、救孤、济困、优抚等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统筹提升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完善托底式民生救助体系。

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完善文体设施网络,建成15分钟城乡公共文体服务圈。加快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城乡规划中统筹布局,并在选址、立项、供地、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构建以区(市)图书馆为总馆,镇(街道)中心农家书屋为分馆,村(居)农家书屋为馆藏点的服务网络。大力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整合基层文化宣传、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建设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自治组织,制定出台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深入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继续推进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在具备条件的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探索乡村营商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协同发展机制,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结合”的数字化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五)推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推动新型职业农民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培育,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农企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农村耕地流转,健全土地流转复垦保证金制度,引导工商资本有序进入农业领域,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加快培育综合服务型与产业带动型专业合作社,推进综合服务型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经销商合作、联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联合开展产后加工、流通环节的紧密合作。依托青啤、夫宇、隆润、银牛等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构建“公司+基地+农户”模式,拉动农业种养殖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支持同行业、上下游的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组建联盟,以抱团式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打造一批以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联盟成员为单元主体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着力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构建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教育、认定鉴定、政策扶持体系,打造一支符合农业现代化要求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针对农民培训专业性和实操性,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推进分类培训,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等农民培训项目;推进分专业培训,根据项目安排及农民需求,选择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机化等专业分别培训,满足农民多样化需求。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实习实训比重,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市、区(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开展面向农民的学历教育,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科技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

七、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更好履行政府职责,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规划制定实施的各环节、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确保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协调

合理确定市政府与区(市)政府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各区(市)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镇化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三)健全推进机制

坚持系统思维,科学整合人口、产业、土地、投融资、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政策,进一步完善人口转移、空间布局、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相关配套措施,推动资源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建立城镇化建设项目清单,落实重大项目落地推进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和项目评审专家库,切实推动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

(四)加强监测评估

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评价体系,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健全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绩效评估与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成绩突出的区(市),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土地指标和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奖励。加强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统计工作,健全完善监测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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