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2-00854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20日
- 标 题:2022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18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提档夜间经济发展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18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提档夜间经济发展的建议)
金世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提档夜间经济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中区作为枣庄市的商业中心区,以广域辐射、功能综合、业态种类齐全为特征,近年来夜间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丰富了城市夜生活,并逐渐成为繁荣我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夜间经济规划设置,以有利于人气聚集为导向,以方便群众消费为根本,让“夜间经济”真正活起来。
一、政策支持引导。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79号),同时按照市中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人大、政协“两会”的安排部署,以及市中区“工业强区、产业兴区、城建立区”战略和“八大提升突破工程”工作要求,积极为夜市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鼓励提质扩点。积极营造夜间消费氛围,丰富城市夜间经济。引导大润发、麦凯隆、贵诚等大型商超在城区西部开设门店,增加商超数量;提升现有餐饮、ktv等服务水平和设施环境,引进电子竞技、VR虚拟现实等新文化娱乐项目,满足人民新的消费需求;延长商超、餐馆、健身房、美食城、公共文化场馆等夜间营业时间。目前人民中路、振兴南路、华山北路、果品大院等美食一条街周边小区密集,拥有稳定的客源,晚上一般营业至12点。
三、丰富夜经济活动。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合理规划夜经济消费集聚区,为创业就业和业余摆摊的人群提供场地平台,促消费扩内需。2022年以来,先后举办无界市集4场次,每场次设立标准摊位100余个,市集从业人员达400余人,累计人流量8余万人次,拉动消费200余万元。同时支持商家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开展各类促进消费活动;引入各类趣味体育会,推广全民健身活动;举办辣子鸡美食文化节、“惠享枣庄消费年”等活动,丰富夜间活动体验,进一步拓展夜间经济商品业态种类,形成“食、游、购”多功能板块,不断完善基础配套建设。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引导本地居民和游客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积极参与各项夜间经济活动,培育和壮大夜间经济消费。推动直播电商与“夜经济”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与淘宝、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和本地合作,举办促消费主题活动,为市民提供餐饮、购物、娱乐等夜间导购服务,打造“线下打烊、线上开播”运营模式。
五、加强夜间保洁管理。在做好日间道路清扫作业基础上,持续加强夜间保洁工作,在夜市疏导点周边增加环卫设施,增大垃圾收集清运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快速、高效地开展路面巡回保洁、垃圾收运、道路清洗等环卫作业,让夜经济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在光明广场等夜市点铺设地毯,严格落实三包管理,铺设防油污地毯,防止街面污染,
六、建立常态化巡逻督导机制。结合城管执法日常工作,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把维护“夜市”正常秩序,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对于个别经营者出现的超区域摆摊设点、垃圾随意倾倒、占道经营、油烟扰民、噪音扰民等市民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集中整治和定点巡查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坚决进行查处,切实维护良好市容秩序,为健康有序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夜市”消费体验环境。
下步,我区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夜间经济发展,以此进一步优化夜间经济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夜间经济活力,为城市注入消费活力。
市中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