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2-00831
- 主题分类:新闻发布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31日
- 标 题:【政策吹风会】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吹风会】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8月30日,区政府办公室召开政策吹风会,对《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进行解读。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以上率下、协同联动的要求,依法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对清单内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管理,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2022年8月底前,根据《枣庄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组织编制市中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按实际情况明确基本要素。2022年10月底前,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级主管部门根据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规范,逐项明确子项、办理项等实施要素,细化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11月底前,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会同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
三、强化运用
对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进行动态管理,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区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
四、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现行政权力无缝运行,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