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2-0072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9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9月09日
- 标 题:解读:市中政办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市中政办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水利工作的总体方针和科学指南。近年来,我区水利改革发展速度不断加快, “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是当前水利改革发展的头等大事。破解短板效应,离不开全面系统、及时准确的水文信息支撑。防洪工程需要水文监测预警提供科学依据,供水工程需要强化水量水质动态监测,生态修复工程需要加强生态流量监测分析,信息化工程需要提升监测监视监控覆盖率和精准度,水利工程补短板需要水文做支撑。实施河湖管理、水资源调度、区域用水总量管控等,需要实时的水文数据;开展节水规划目标管理、江河水量分配、生态流量指标确定等,需要历史水文数据分析成果;水利行业强监管更需要水文做支撑。
作为基础性的公益事业,水文工作已从过去主要为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建设服务,发展到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各项水利工作提供全面服务;从主要为水利工作服务,拓展到为农业、工业、交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个领域及社会公众提供多方位服务,这是对新时代水文工作的基本定位。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1号)、《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各市水文局派驻水文机构的批复》(鲁编办〔2017〕387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各市水文局派驻水文机构的批复》(鲁水人字〔2019〕20号)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
三、重要举措
一是优化完善水文监测网络;
二是加强水文预测预报系统建设;
三是依法保护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设备;
四是扩展水文的社会服务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水文工作组织体系;
二是加强专业化水文队伍建设;
三是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四是加大对水文工作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