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2-00384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4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4月01日
- 标 题: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着力构建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争取到2025年,建成文物强区。
二、制定依据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9】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8号)以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1】18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责任分工,我单位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代拟稿),与3月4日向相关43家单位征求意见。对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的不涉及区大数据中心相关职能,建议删除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经研究,给予采纳。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主要有八项16条。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利用过程;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强化文物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文博保护管理研究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
政策解读机构: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
解读人:董业亮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8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