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763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成文时间:2021年10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0月25日
- 标 题:2021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27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全市大力推行新建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27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全市大力推行新建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建议)
(2021)字第37号 (B)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271号委员提案的
答 复
周新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市大力推行新建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与传统混凝土结构建筑相比,具有绿色环保、装配省工且质量更高、可回收等众多优点。市中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应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本地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建设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落实政策,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严格把控建筑质量,从土地出让、专项资金、科技扶持、税费减免等方面入手,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对装配式建筑建立专项台账,配合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装配式建筑建设信息,确保我区装配式建筑行业平稳有序发展。截至目前,我区已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共35项,其中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有西沙左岸幼儿园、汇鑫华府幼儿园、汇鑫华府物业楼3个单体,总面积1.53万平方米,混凝土装配式建筑48.97万平方米。下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大力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发展应用,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良的装配式建筑。
二、划定建造范围,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区住建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市中区新开发建设项目建设条件的通知》,明确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政府投资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国土资源部门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应执行到2025年底前45%以上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的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学校、幼儿园、物业公司办公楼、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助力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提高资源利用率,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区住建局计划开展装配式建筑知识和技能培训,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同时,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关知识和经济社会效益,提高公众认可度,倡导资源节约型建筑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为推动我区装配式建筑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中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