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739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成文时间:2021年10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0月25日
- 标 题:2021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08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我市夜间经济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08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我市夜间经济的建议)
(2021)字第17号 (B)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085号委员提案的
答 复
韩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夜间经济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夜间经济能够有效增加就业和群众收入,增添城市“烟火味”,是拓展新消费领域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市中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夜间经济发展,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夜间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是着力打造夜间经济特色品牌。目前,市中区夜间经济主要形成了以下几类特色化的夜间休闲生活聚居区和旅游景观带:一是三角花园消费商圈,涵盖贵诚购物中心、中央广场、中坚1878民国风情街等区域,百余家品牌商家的运营,夜间消费平民化、产品多元化;二是东湖休闲文化片区,依托鲁南水城·枣庄老街、东湖公园、冰雪文体中心、文化广场等重点区域,强化生态休闲、文化娱乐、商贸服务集聚效应,满足夜间消费需求,已成为市中城市新区的地标性建筑;三是夜间美食街区,人民中路、振兴南路、华山北路等美食一条街已初具规模,形式涵盖鲁菜老字号、烧烤、酒吧、茶馆、养生等业态,周边小区密集,拥有稳定的客源,晚上一般营业至12点;四是夜市消费街区,以潮流服饰、零售小商品、小吃等为主要业态,包含吉品街、光明广场、鑫昌路等区域,经过多年自然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夜市生态,是市民亲子休闲的好去处。
二是不断优化夜间经济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商务部门、城管部门、卫生部门、交管部门、物价部门等多部门的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协调解决重点民生问题;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消费后评价体系,实施夜间经济负面清单制度,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旧城改造步伐,结合城市改造,着力打造夜间经济平台;优化夜间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合理安排公共交通运营计划,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出行保障;发挥行业协会、领军企业的作用,推进新型服务业态供给侧数字化、移动化、网络化改造,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切实提高夜间消费品质。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行为对夜间经济的挤出效应,释放夜间经济活力,推行夜间经济功能区“区长制”和商街自治联盟。
三是全力推进夜间经济融合发展。加大文化、旅游、餐饮、娱乐的深度融合和联动发展,鼓励市场主体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推行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积极打造一体化、多功能、便利化的综合性夜间消费载体,推进夜间经济融合发展。引导大润发、麦凯隆等企业在城区西部开设门店,扩大提供购物、餐饮、文化娱乐等生活服务,支持商家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等各类促进消费活动;鼓励企业与淘宝、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和本地合作,举办促消费主题活动,为市民提供餐饮、购物、娱乐等夜间导购服务,打造“线下打烊、线上开播”的运营模式;进一步拓展夜间经济商品业态种类,形成“食、游、购”多功能板块,统筹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夜间经济发展,及时协调解决夜间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市中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