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646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成文时间:2021年09月1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9月18日
- 标 题: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邢军解读: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邢军解读: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1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21〕8号)要求,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市中区政府制定了《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邀请市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邢军同志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邢区长,市中区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邢军: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2021年6月2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8月4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也出台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21〕8号),结合我区改革工作进展,我区出台了《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
问:《实施方案》都包括哪些内容?
邢军:《方案》主要包括5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改革内容。对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和《山东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版)》“两张清单”,制定了我区实施的具体改革事项清单,明确了责任部门。
(二)强化配套措施。一是加强登记注册环节“双告知”。二是强化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应用。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细化监管措施。对于审管分离的许可事项,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审管衔接备忘录,优化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决不允许推卸责任,坚决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二是完善监管方式。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完善信用监管,实现随机抽查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紧密结合。三是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四是加强监管信息运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
(四)依法实施改革。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调整情况,按程序及时推动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对全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负总责,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牵头,会同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协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督促落实,指导镇街不断优化调整业务流程,修订完善材料规范和服务指南。各镇街要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