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460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12日
- 标 题:区司法局负责同志解读:市中政办发〔2021〕9号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区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区司法局负责同志解读:市中政办发〔2021〕9号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区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7月12日,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中区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施方案》市中政办发〔202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邀请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对该《要点》进行了解读。
问:我区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快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司法局同区直有关部门起草了《市中区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施方案》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主要是《关于建立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指导意见》(枣法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
问:《实施方案》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以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为着力点,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确保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问:《实施方案》都包括哪些内容呢?
答:《实施方案》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审查机构。各镇街要明确1名分管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的合法性审查机构,确定至少2名法制员(党政办专职或兼职法制员1名、司法所负责人1名)、镇街法律顾问具体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是明确审查范围。各镇街要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必要审查的文件、行政合同以及其他涉法事务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有条件的镇街可探索将村(社区)涉法事项全面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三是明确审查内容。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对权限、程序、内容是否合法,适用依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应审必审。
四是明确审查流程。镇街党政办公室作为合法性审查机构要全面统筹合法性审查工作。镇街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承办机构应按要求将送审稿、起草说明和有关材料提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对合法性审查事项进行登记(包括领导交办)后,及时指派法制员会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是明确审查方式。对于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法事项,可以通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专家咨询、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重大专项法律事务,可以另外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聘请或委托专业法律团队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
问:我们都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为了确保《实施方案》顺利实施,我们主要抓好三项主要措施。一是抓好工作部署。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形成共识和浓厚的工作氛围,为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传导,形成合法性审查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体制和机制,构建起全覆盖、应审必审、规范审查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各镇街要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工作成效。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要加大指导、督导、考核力度,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在全区推广,对工作被动、敷衍塞责,在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